中共桃川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年9月14日至2023年2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桃川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桃川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6次党委会,组织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桃川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方案》,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成立了桃川镇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党组织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镇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自觉担负其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所有问题的整改都坚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把关。分别听取党委班子成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当前整改进度,严格把关,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全面强化制度执行。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3年6月23日,镇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7月14日,镇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7月20日,镇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8月18日,镇党委会上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9月7日,镇党委会上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四川凉山州金阳县山洪灾害重要指示精神;9月22日,镇党委会上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研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如巡察反馈以来,桃川镇针对居民自建房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17栋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均采取了工程措施予以整治销号;11月开展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共计完成辖区内2970户农村低收入“六类对象”的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信息录入工作。今年第三季度,桃川镇利用各村(居)“村村响”设备播放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相关内容、在村公共场所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宣传标语,利用展板、横幅、海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第一课”、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群等多渠道、多种形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驾校的宣传和教育,并实现了道路交通宣传全覆盖,全面提升了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023年7月28日,镇党委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3年2月9日,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意识形态分管领导为镇宣传委员,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镇党委前四季度分析研判我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上、下半年分别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如2023年12月4日,在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上,分析了入冬后村民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问题的相关风险,突发的安全事故容易成为舆论的焦点,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开展敲门行动,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避免小火亡人事故发生。三是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一是丰富志愿服务。制定志愿服务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快板宣讲、健康义诊、板凳宣讲等活动。6月在上洞村开展了乡村学堂“微宣讲”活动,8月举办了首届邻里文化节活动。二是培育榜样力量。今年来开展了十星级 建议修改为 星级文明户、湖南好人、永州好人等典型评选表彰,2023年6月16日,桃源社区孙翠兰成功入选2023年第一季度“永州好人”,入围2023年9月,“湖南好人”候选人;2023年8月31日,在首届“邻里文化节”上表彰奖励了25户镇级十星级文明户。
3.对清廉文化和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考核。2023年7月,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3年度全镇年终考核中。2023年6月30日,镇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清廉文化工作。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镇、村两级办事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每周一播放清廉宣传标语,在办公大楼楼道走廊两边建设了清廉文化墙,制作《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牌5块,制作党政领导廉政宣言语录牌1面。在政府办公一楼设立心理疏导室,聘请心理疏导师,截至2023年9月,共对2名干部职工进行心理疏导。2023年8月1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7月28日镇党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四次会议精神。制定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涵盖6个方面12项内容,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情况说明资料,并依法依规在江永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给予公示。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多部门联合治理。2023年以来政府联合派出所、村支两委对上洞周某、里川蒋某的涉诈人员进行入户宣传引导,做好涉诈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并通过村村响对两个村全村进行宣传音频播放,共播放二十余次。联合派出所对全镇范围内涉电诈隐患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已全面摸排2次,暂未发现涉电信诈骗线索。
4.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整治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摸排力度。2023年7月3日,召开周例会要求各村每周通过“村村响”播放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宣传内容3次以上,2023年6月及9月,安全副校长到自己联系的学校开展了安全教育“第一课”,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群等方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的宣传和教育。2023年8月在各村公共场所更新15处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粉刷宣传标语、悬挂横幅。2023年6月,根据《桃川镇道路交通集中宣传劝导、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由全镇64名干部职工和113名村(居)干部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户进行包保,开展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摸排和签订承诺书,全镇所有户签好的承诺书及车辆摸排信息已上交至镇交管站存档。二是加强村级劝导及道交安APP录入力度。所有村级劝导员根据道路交通“七必上”工作要求,上路对非法违法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劝导,对劝导信息、车辆摸排的基础信息等信息拍照录入至道交安APP中。镇交管站制定每月工作任务,安排专人提醒劝导员、驻村辅警及时录入信息。三是加强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二中队每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道路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截至2023年9月,今年共劝导517起,协助交警查获违法、违规行为47起。2023年9月,《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视频抽查情况通报》(2023年9月 第2期)通报中,桃川镇摩托车头盔佩戴率在全县排名第一。四是开展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非赶集日在市场设置临时市场并划定区域,设置临时便民摊点,由镇综合执法大队对摊点进行规范管理;赶集日早上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交警、派出所在市场口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以此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5.村居环境整治不够深入,卫生费使用监管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9月8日,召开桃川镇基层党建工作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比武”现场推进会。会上传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等精神,并安排部署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通过村村响、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加强河道管理保护等相关政策,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中来。三是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⑴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大比武”。2023年8月-9月,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大比武”,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各村(居)及S348沿途两旁存在的牛皮癣广告、白色垃圾已清除完毕,集镇沿街杂草清除彻底,无违章停车、占道经营现象,农贸市场卫生干净整洁,杂物摆放整齐有序,并安排环保人员定期进行清扫。巡察反馈的邑口、新宅村村道两旁柴火、建筑垃圾已进行整理和清理,堆放整齐,部分比较凌乱农户房前屋后已整治干净整洁整齐。⑵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各村(居)安排人员做好日常卫生保洁,人居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实行包干式管理,每日安排保洁员打扫村范围内卫生,每月一次集中大扫除活动,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常态化。四是加强监督,定期督查评比。自巡察反馈以来,镇纪委和镇农业农村办联合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工作,各村居及集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比武”每月开展一次,已出了4次人居环境整治督查通报。如2023年8月29日-9月4日,由桃川镇纪委和镇农业农村办组成的暗访组,对我镇14个村的人居环境卫生进行了全覆盖暗访督查。对桃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比武”评价为“好”的新宅村、上洞村、邑口村颁发流动红旗;对桃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比武”评价为“差”的大地坪村、富美村作表态发言。五是完善收缴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卫生费收缴管理制度,各村结合实际,按照相关标准来收取。六是开展卫生费收缴工作。各村已将2023年度的卫生费全部收取到位。四个居委会辖区卫生费由集镇卫生承包方收取。七是加强管理,规范使用。将各村上交至经管站的卫生费纳入村财乡代管账户,统一交镇经管站管理。卫生费用于垃圾转运、日常保洁、卫生工具购买等,费用使用凭清单、发票、劳务合同等资料通过正规报账程序使用 建议修改为 到经管站报账。
6.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有所松懈。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加强业务培训及政府值班人员的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在全体干部职工周例会上,带领学习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政策文件和决策部署,熟悉了解疫情防控有关知识,精准掌握各项防疫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防疫”网络格局。在镇政府大门设立专职监测劝导点,安排专人值守,建立登记台账、严格通行管理、切实将戴口罩、测温、查两码等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抓细抓实。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22年11月10日,分别对新街居委会、书馆居委会、富美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各项防疫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7.保密责任意识和制度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保密学习教育。2023年7月14日,在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保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7月17日,在全体干部职工周例会上,组织学习了保密工作的相关知识,会后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签字;7月18日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2023年7月14日,成立桃川镇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由党政办主任承办日常保密工作,其他各部门、服务中心各负其责。三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对涉密人员、档案人员加强管理,对涉密场所及档案室、工作秘密管理、涉密文件管理、涉密采购保密管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设备保密管理均实行专人负责制,并进行人员备案,实行源头管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解决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7月13日,召集桃源社区居委会、四香居委会、隆兴居委会、新街居委会、富美党组织书记开污水处理厂问题摸排专题会,安排部署各村居入户摸排村居民排污支管接入主管情况。二是实地核实情况。镇村两级干部到集镇和富美村实地核实管网住户接入主管道的情况,摸排具体情况如下:集镇部分新街主管道旁居住共75户,其中有14户无人居住,只有3户接入污水管道;解放街共45户,其中3户无人居住,有7户接入污水管道;富美村共784户,约650户接入了污水管道。三是加强对接工作。根据摸排情况积极和县住建局、县云津公司、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江永分局对接整改问题,目前桃川镇污水处理厂后期维护运营项目已完成第三方财政评审,待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将采购计划挂网。四是加强实地调研。围绕群众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困难,指导督促党员、干部深入一线、到人民群众中,开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事项。
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保障资料。已完善未附菜单的报账材料。二是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8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对近三年来的公务接待费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进行责任追究。江永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已于2021年10月13日,由桃川镇党委书记对相关人员杨某、蒋某、何某、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虚列开支费用退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银行账户。四是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报批程序,严格区分加班工作餐与公务接待,规范派餐审批单使用。
3.财经纪律不严、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和“三重一大”制度学习。2013年8月14日,分别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政府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统计,2023年7月已将2016年至2018年期间新增的32万固定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要求相关人员对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移交手续,在财务人员变动,按规定办理移交、鉴交、会计对账和审核财务报表等财务手续。2023年4月,财务人员变动时,财务人员办理了财务移交手续,由分管财务的领导蒋某负责移交,并要求现政府财务人员周某、邓某、王某、李某四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人员变动交接手续,加强财务审核。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财务报账审核把关,要求各分管领导、办公室、中心及时全面报告重要事项、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的“三重一大”事宜,并提交党委会议集体决定。如,2023年7月20日,召开镇党委会讨论“关于发放2023年河道保洁员第一、二季度保洁费”。
4.纪检班子配备不齐,“三转”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文件精神。2023年1月13日,召开镇党委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永办发 ﹝2016﹞38号文件的工作提示》。二是配备上给足力量。2023年4月14日在镇党委会上提名陈某拟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2023年4月28日,召开镇党委会,研究讨论并一致通过纪委书记陈某不再担任富隆村联系片长。专职委员陈某不再担任邑口村驻村干部,专职委员何某不再担任桃源社区驻村干部。因兼职委员赵某通过202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到江华工作,造成兼职委员空缺,于2023年8月18日,在镇党委会上提名王某拟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兼职委员。三是制定学习计划。制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2023年学习计划表》,每半年组织一次纪检工作人员进行纪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水平。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方面。
1.选人用人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2023年7月14日,通过召开镇党委会,认真学习《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以后任用中层干部时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任用中层干部时严格按照党委会研究记录、考察、推荐、民主测评、公示等程序进行。二是按程序任免中层干部。对巡察中发现的任用周某、柏某两名工勤人员为中心、站所主任问题,2023年7月14日,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周某、柏某站所主任的任命,并及时对新调整的推荐中层干部人选沈某、姜某进行审查,符合任用规定,按照中层干部选拔流程做好镇党委会研究记录、考察、推荐、民主测评、公示等,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制定议事制度。2023年6月21日,在桃川镇关于县委巡察整改会议上通过了《桃川镇党委会议议事制度》及《桃川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规范党委会议及党政联席会议,明确干部人事管理等事宜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各类会议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且党委委员在会上发表意见、逐一进行表决。2023年7月14日,的镇党委会上研究审批预备党员事宜时,镇党委书记按末位表态执行,最后进行表态发言。
2.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桃源社区、石枧村、上洞村、建安亭村、里川村、六十工村等在三季度党员大会中组织支部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让党员再次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党员党性锻炼,2023年7月20日,在桃川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原镇党委委员、政协工委主任蒋某(现任桃川镇党委副书记)对受处分情况进行说明和深刻剖析。二是及时进行整改。六十工村、桃源社区、周棠村召开2023年三季度党员大会通报取消他们在当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对受处分党员给予的优秀等次,在今后的民主评议工作中,镇党建办加强对各支部的评议结果审核,避免受处分干部评为优秀等次的情况再次发生,桃源社区、石枧、上洞、建安亭、里川等村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开展“四议两公开”,镇党建办联合镇纪委每月对各村“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的村居进行通报并要求其及时整改。2023年8月镇纪委也对时任桃源社区党委书记周某、石枧村党支部书记文某、建安亭村党支部书记周某、上洞村党支部书记周某等人进行谈话提醒。
3.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桃川镇各党组织分别组织支部在家党员学习《江永县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加强党建知识的日常学习,不断提升支部党建业务水平。二是做好补选工作。认真做好在能人中培养党员、在党员中培养村干部的“双培”工作,发展壮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现各村(居)后备力量库按不少于3人进行储备,目前全镇后备力量库共储备有60人。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空缺村干部进行补选工作,并做好相关补选资料,今年以来及时补选村干部8人。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对党务村务公开更新不及时的所城村、大地坪村、石枧村等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明确一名村干部专门负责公开公示相关工作。四是及时收缴党费。要求各党(总)支部书记对照当年度年初党费审核标准进行对照审查,按月上缴,上缴党费金额与台账记录一致,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滥用党费。周棠、富隆等村党费票据金额与台账记录不一致,经核实,确认是按年初党费审核标准缴纳,是登记台账有误,现已进行更正,上洞村村委周某于2022年9月28日,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党费交纳金额进行了核实,确认其是按村干部工资比例上缴党费;新宅村田某在学校工作,已要求其按工资比例补交之前少交纳党费,并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其工作地允山中心小学党支部。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镇党委将以此次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有漏必补、有错必改,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期坚持,确保问题整改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时效,以高标准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同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动领导班子执政能力有新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有新加强、工作作风有新转变,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落细落小,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成果。
(一)抓好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素养。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尤其是增强持续深入开展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领导能力提升、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继续抓好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推进作风建设。要将群众作为监督小微权力运行的主力军,重点监督村级“四议两公开”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通过入户察访、设置投诉评议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虚心听取群众的呼声,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诉求,及时进行反馈,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监督的效果,解决群众难题,做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
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5841241;电子邮箱tczfbgs2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