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潇浦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年7月8日至8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潇浦镇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2022年10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潇浦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信访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压实责任。2022年以来,我镇召开4次信访形势分析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问题,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为信访办配备1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并聘请一名专职法律顾问参与全镇矛盾纠纷调解、信访事项处理等工作。二是高效实施,立行立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五次、第七次、第八次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信访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和关于抓紧抓实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每月一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明确专人专班,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及时化解。2022年,顺利调处29件矛盾纠纷,成功解决54项信访问题;2023年,顺利调处34件矛盾纠纷,成功解决46项信访问题。三是巩固成果,长效长治。制定《2023年潇浦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10次集体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36次。制定潇浦镇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纪律,全力确保我镇社会大局稳定。2014年我镇对信访工作开展不力的王某给予诫勉谈话并取消2023年度评先评优资格。2022年上半年,我镇收到国家、省、市转交信访件6件,下半年收到国家、省、市转交信访件3件,同比下降50%。2023年上半年,我镇收到国家、省、市转交信访件6件,下半年收到国家、省、市转交信访件3件,同比下降50%。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积极推进工作。2022年10月、11月镇党委、政府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明确由联村领导带领驻村干部、村干部、网格员每天到疫情管控对象家了解情况。二是多措并举,全力完成任务。安排专人对接县卫健局,统计各村老年人未接种率,再通过线上(微信宣传)、线下(入户宣传)发动组织400余人次到指定地点接种疫苗,截至2022年12月24日,我镇60-79岁人群加强针接种率98.15%,80岁以上老人接种率96.3%,均排列全县第三名,达到省市县工作要求。三是建立机制,确保整改实效。研讨制定了《江永县潇浦镇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调度手册》,使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同时镇党委、政府率先在江永县范围内出台了《潇浦镇十户联防长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潇浦镇疫情防控十户联防管理办法》,严格抓好人员管控。截至中央疫情防控“新十条”政策颁布前,潇浦镇未有新冠肺炎疫情的阳性传播病例。
(三)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坚持知行合一。制定了《江永县潇浦镇“以案为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于2022年9月按“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规定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共提出200条批评意见,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2022年1月以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23次,讨论研究部署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成了由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长亲自抓,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各联村领导配合抓,各行政村(社区)共同抓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二是积极抓好整改,强化活动实效。2022年12月15日,潇浦镇党委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警示再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再次观看警示片,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确保“镜鉴”以案促改活动扎实有效。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县纪委监委印制的《2018年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国家公职人员“镜鉴”案例汇编》,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2022年1月以来,积极配合交警、公安、农机、治超、公路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86个,通过劝导教育、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已将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60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49185起。2021年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7起死亡8人,2022年发生道路交通亡人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43%、50%。三是严肃追责问题,形成警示震慑。潇浦镇党委对心得体会存在相互抄袭现象的原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要求此后所有上报的心得资料,由分管工作的领导逐一检查。2023年12月8日,潇浦镇组织全体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负责征地工作人员以及四大城市社区、工业园村干部共计60余人到江永县人民法院旁听何某某案件开庭警示教育,参加人员均写了心得体会,由纪委书记把关后再统一上报,再未出现互相抄袭的现象。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印发了《潇浦镇贯彻落实<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十条”措施〉的方案》《关于切实加强2022年中秋假期及国庆假期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潇浦镇2022年应对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潇浦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两站两员”建设的通知》《潇浦镇2022年国庆期间应急管理暨道路交通工作方案》《潇浦镇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湖南版“道交安APP”的通知》等6个文件,各村(社区)严格落实文件方案要求,劝导员严格落实“七必上”,打通道路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职责分明、镇村“联防”、统筹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内部通报,强化政治意识。2022年7月25日,潇浦镇党委在镇村两级对提供错误资料的镇纪委书记罗某、时任经管站站长白某某、时任办公室负责人蒋某某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加强学习,重申纪律意识。2022年7月29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廖小红组织潇浦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干扰巡视巡察的纪律要求。2022年7月30日,潇浦镇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干扰巡视巡察的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三是严肃追责,彰显震慑效应。2022年8月29日,经潇浦镇党委研究,免去不配合巡察人员白某镇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县纪委对不配合巡察及涉嫌违纪违法的何某、涉嫌违纪的白某和卢某三人进行了立案审查,何某被给予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处分,白某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的处分,下一步潇浦镇党委、镇纪委全力配合县纪委做好卢某某案件查办工作。
(五)落实粮食生产安全党政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认真部署。制定《潇浦镇2022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潇浦镇2022年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镇、村(社区)两级工作人员职责。二是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组织人员对3个村抛荒耕地进行了整改,2022年8月15日前3个村的荒地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安排专人做好团结村原西村片土地增减挂复垦地恢复耕种的工作,推进恢复耕地整治工作,2022年完成耕地属性恢复面积1840.39亩。三是压实责任,长效坚持。制定粮食生产激励办法强化政策支持,建立联村领导、驻村干部、农技员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耕地抛荒,确保完成粮食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复垦耕地的后期管护工作,2022年度,共组织执法巡查35次,参与人员124人次,下发《占用耕地责令限期恢复通知书》15份。
(六)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先后召开三次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明确了重点打造回岗、和兴、向光三个美丽乡村,并以点带面,促进其他村乡风文明、乡村产业、人居环境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工作任务;安排各驻村工作队完成2022年度脱贫户监测户收入采集核实工作;由镇乡村振兴办根据省市县的要求梳理了年度乡村振兴市检、省检、国检的台账清单。要求镇分管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到安置点与居民沟通各类事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增强群众对集中安置点的适应性。二是深入查摆剖析,扎实抓好整改。及时更新潇浦镇建档立卡户信息。2022年12月份镇党委、政府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开展潇浦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普查,共计普查建档立卡脱贫户2677户10170人,其中包括脱贫不稳定户139户409人,边缘易致贫户65户180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4户21人,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30户57人,及时更新脱贫户和监测户台账。安排专人梳理2020年全镇11个村光伏发电项目分红款44万元的拨付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现已将第一批次分红款22万元拨付到村。后续我镇将继续积极对接相关公司,待剩余款项拨付下来后,第一时间拨付到村。2022年,镇党委为工业园安置点新建居民活动室一处,截止2023年12月30日,经过整改,工业园集中安置点潇浦镇搬迁群众居住率大幅提升至73.4%,后续我镇将持续巩固成果,同时创新工作措施,持续提升安置点入住率。三是巩固整改成效,深化成果运用。目前镇党委、政府已出台《潇浦镇关于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总结了我镇各村(社区)开展联农带农增收、美丽乡村建设等务实做法,并于2022年11月通过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在全镇各村(社区)推进防止返贫监测、现代农业提质、乡村建设提升三项重点任务。抓好易地搬迁群众提供技能培训,发布各类就业信息5次,2023年6月20日联合县消防大队开展了现场消防演练。
(七)露天焚烧问题频发,人居环境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考核。2022年10月24日,召开党政领导会对《潇浦镇禁止露天焚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充分研究讨论,将露天焚烧工作纳入对各村及驻村干部的年终绩效考核;2023年5月16日制定《2023年潇浦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潇浦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对村(社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同时成立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及后期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巡查督查,严格执法。成立5支镇级、19支村级禁止秸秆焚烧工作巡查队伍,对辖区内违规野外用火进行不定时巡查,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全年通报野外农事用火11起;成立潇浦镇人居环境整治督办专班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每季度对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评估排名。对发现问题的养猪场负责人发放了《告知书》,责令养殖户于2022年10月31之前完成整改。2023年1月,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和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小组对猪场进行复查,4个养猪场均已整改到位。2024年1月,再次接到群众反映某猪场出现偷排情况,已经积极对接畜牧水产中心、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目前生态环境局在进行立案程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2022年共发放禁止秸秆焚烧告知书12000余份、入户发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单10000余份,悬挂横幅50余条,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移动小喇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的具体举措,引导大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农用废弃物、秸秆等,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关键领域廉洁风险管控缺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党政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财务人员学习了县级财务管理规定,传达学习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县纪委《关于县科学技术协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重申纪律。二是严肃追责,形成震慑。免去白某镇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县纪委给予白某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时任镇长唐某撤职,由一级主任科员降为三级主任科员的处分。时任班子成员在2017年至2021年领取的信访经费和夜巡值班补助已全部退缴到位。三是建立制度,确保长效。制定了《潇浦镇财务管理制度》、《潇浦镇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规定镇机关车辆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并实行登记造册,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报账审批。规范了财务报账要求和程序,并明令禁止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助。
(九)征地拆迁工作乱象丛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做好案件办理。配合县纪委和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谈话,调取了案件相关资料。县纪委、镇纪委分别对涉及征地拆迁方面存在问题的何某、唐某等21人进行了立案审查,除卢某外,其余人员均已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另外,给予组织处理15人。二是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聘请会计事务所对潇浦镇征地拆迁专户2017年以来的账目进行清理,聘请财务公司对征地拆迁重点项目资金进行做账,同时成立以经管站、纪委工作人员组成的小组协助会计公司,对征地拆迁专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移交给镇政府。三是健全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制定了《潇浦镇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征地拆迁资金必须实行“银行打卡,直接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兑现到个人的银行卡原则上应使用粮食直补卡。
(十)违规开立多个银行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清账销户,及时整改。聘请专业会计机构对违规新增开设的专户、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的账户账目以及村级账务进行了清账,清账后对违规开立的3个账户进行销户。三是分设村户,堵塞漏洞。已督促19个村(社区)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开设基本账户,并与各村(社区)核实好资金,目前19个村(社区)已开设基本账户,各村(社区)的资金已打入各村(社区)账户。三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党政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程序,严肃了财务纪律。四是调整人员,明确分工。调整财务人员,镇党委研究决定不再由白某某担任村财镇管的会计,由唐某负责村财镇管会计工作。从2023年6月20日起江永县潇浦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的账户由三人共同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模式。
(十一)个人借款数额巨大,且长期未归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明确责任。先后召开两次专题部署会,明确责任领导,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对每一笔借款都明确了具体责任领导、责任人。二是分类施策,保证效果。镇党委对所有借款进行了梳理,召开专题会议对借款逐一研究解决办法,要求所有借款人员三天内将未用完的借款及时上交到相应账户,并整理好借款票据交财务审核并统一保管,如有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写好情况说明,说明借款用途,无法开具发票的原因等。三是严肃纪律,压实责任。严格财务纪律,要求绝对不能再新增借款。截至目前,25人进行还款,因何某某已被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何某剩余借款从未领取的绩效奖里扣除归还。
(十二)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潇浦镇关于克服形式主义力行精文减会的实施意见》,力戒形式主义,同时按照收发文件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定了《潇浦镇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收发文登记、文件归档等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党政领导、有关股室对《潇浦镇关于克服形式主义力行精文减会的实施意见》、《潇浦镇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同时组织50余名年轻干部参加办文办会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三是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发文审批责任,逐级签发,明确专人进行文件管理工作。2022年6—12月,党委、政府共发文69件,同比下降20%;2023年党委、政府共发文130件,发文总量比上年度有所减少。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文件要求,明确由组织委员对民主生活会各项材料、程序等进行把关,严格按照组织委员初审、党委书记复审、指导组审核的程序准备会议材料,对达不到要求的材料要求重新撰写。镇党委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以案为鉴,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均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材料,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了详细记录。
(十三)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严明纪律,建章立制,强化服务意识。2023年6月16日,召开党政领导会及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市委办《关于进一步严肃上班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永县开展严肃上班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潇浦镇开展严肃上班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为民思想,强化责任意识。二是高度重视,抓好整改,积极解决问题。通过对接水利局、自来水公司等部门,经多部门协同发力,2022年12月,四方井社区水质、水量已满足居民生产生活用水。2022年11月,团结村接通了自来水。2022年8月3日,四方井社区下游村民灌溉用水已得到保障。针对部分村民粮食补贴发放不成功的问题,经核实后已更新正确账号进行打款。目前,我镇已经将272户7.0067万元种粮补贴成功发放至农户粮补账号,其中剩余10人已录入惠农补贴系统等待发放;22人因死亡无法打卡;7人长期在外务工,且无本地银行账户无法打卡,经沟通,待其春节返乡办理本地银行账户后打卡发放。三是及时处理,正风肃纪,做好警示教育。2022年7月21日,潇浦镇纪委对廖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于7月29日将廖某工作态度恶劣的问题调查并上报县纪委党风室。
(十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提高思想认识。2022年10月21日召开党政领导会议,镇党委书记杨某某在会上要求镇级联村领导及驻村干部要经常性进村入户,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及时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二是深入群众,着力解决问题。各党政领导深入联系村,对所联系村在建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对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沟通解决。2023年10月21日,经村镇两级干部对紫荆村特困供养户周某某的安全住房进行现场核实,其房屋地基无沉降,木柱、梁等无腐朽断裂,木屋架无倾斜,屋面无倾斜,房屋主体良好,不符合D级危房的状况,但为改善周某某居住条件,我镇已安排人员对其房屋进行了修缮。三是建立台账,加强信息管理。在各村范围内进行摸底,对群众反映危房改造问题建立台账,严格审查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切实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建立了《江永县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2023年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项目申报》台账,积极向县直行业部门汇报,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截至目前,山塘整治清淤项目已全部完工。
(十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制度,确保长效。制定了《潇浦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报账要求和程序,特别是严格规定了出差审批报账程序、办公用品及其他开支采购程序,巡察后都按规定履行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明令禁止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助。2023年11月17日,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上报了《资产情况说明表》做好了资料移交。二是逐步规范,树牢底线。组织学习江永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机关事务局的租车管理制度,镇党政办严格管理公务派车、租车事宜。三是核查原因,认真履职。经核查,由于当时镇财务人员将已录单但未支付的票据做账,导致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后续录单的款项已全部支付到位,账实相符。出差相关费用结算没有提供公务卡的原因为全县所有乡镇都未办理公务卡,但所有的出差相关费用均由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审核到位再进行拨付。针对出现的问题要求镇级财务人员、党政办工作人员加强财经制度学习,提高票据审查能力,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坚决做到票据审核到位、报账程序到位、报账款及时到位。四是警示约谈,警钟长鸣。对于卢某某5127账户77万元无票据支付的问题,县纪委已经对卢某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案件正在办理。由镇纪委对白某某、郑某某等4名财务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向他们重申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要求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财务制度履职尽责。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十六)党建工作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查指导,促进工作落实。制定了《2022年潇浦镇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方案》,并成立党建工作考核组,对各村(社区)2022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开展党建工作考核。同时要求镇党建办加强了对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日常党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避免出现“灯下黑”情况。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各村(社区)、机关党支部加强对党建工作相关业务的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并把相关内容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列入2022年12月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2022—2023年党员冬春训等各类培训课程中,并于2022年11月组织下辖各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业务能力更上一个台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三是强化党员意识,严肃纪律规矩。镇党委对机关一支部书记卿某、时任机关二支部书记卢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强化对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求,2022年9月,对何某等4名预备党员进行了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补评。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壮大集体经济。制定了1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方案》,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中央扶持资金与资源优势相结合,增加村集体收入。2023年全镇19个村(社区)均实现集体经济收入。
(十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个人素质。潇浦镇党委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纳入2022年9月、11月份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内容纳入2023年度中心组学习内容。在重要节假日前,落实好了每个节前廉政谈话制度,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关于3起党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的通报》等警示案例。2022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上,由镇纪委书记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强化监督,抓好干部队伍作风整治。扎实开展干部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坐班值班,作风纪律,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出督查通报5起,给予镇村干部诫勉谈话6人,通报批评10人。三是加大惩处,增强案件震慑力。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共办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0件,10人均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四是专题研究,加强镇纪委软硬件建设。2023年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潇浦镇党风廉政建设,并配齐镇纪委副书记和纪委专职委员。积极组织镇纪委班子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审查调查安全等方面的文件精神,提升业务水平,防止出现案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五是查办案件,做好业务工作。潇浦镇纪委加强业务办理,超期的案件均已办理完毕,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十八)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作为,提升班子向心力。镇党委书记杨某对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谈心谈话,了解班子成员心理动态,对班子成员及时疏导,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信任,增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凝聚力。二是选优配强,提振班子精气神。向县委建议调整班子成员职务,2023年5月县委研究我镇提拔1人,重用1人,转任1人,提拔调入1人,优化了班子成员结构,提升了班子成员的整体政治素质,提振了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三是明确职责,强化班子履职力。通过对班子成员的沟通了解,2023年5月制定了《关于潇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使班子成员分工更合理、更均衡,有效避免了相互推诿扯皮,防止苦乐不均、心生怨气。四是上率下行,发挥班子领导力。镇党委书记杨某某多次在党委会议上强调要树好“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工作导向,并身体力行,在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中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发挥好领头雁、主心骨作用。五是多彩活动,提高干群凝聚力。镇党委积极组织100名干部职工参加江永县“学习贯彻二十大 奋力建设新江永”万名职工大合唱比赛,班子成员积极带头参与,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最终取得乡镇第一名、全县第三名、综合二等奖的好成绩。以唱聚力,以唱凝心,极大的鼓舞了士气,增强了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促进了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十九)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提高认识。镇党委于2022年11月组织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推荐任用干部程序的工作程序入脑入心,按照制度落实每一次的人事任免工作。二是迅速处理,及时整改。2022年8月解除潇浦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唐某的人事聘用关系。在2022年9月推荐干部职级晋升的工作中,镇党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程序,被推荐的党委委员均执行了回避制度,由党委会集体研究推荐干部,确保推荐程序到位。积极做好与借调单位的对接协调工作,3名被借调人员已返岗上班。三是完善制度,狠抓考勤。完善《江永县潇浦镇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落实考勤和请休假工作,对长期请假人员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二十)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选,配齐两委。潇浦镇党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5个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村(社区)干部补选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村(社区)两委干部均已配齐。二是摸清底数。及时整改。2022年12月镇党建办对各村(社区)开展公开栏摸排,全面摸清党务公开栏使用情况并做好相应台账。对破损的下界头村、石角村党务公开栏及时修缮,对未及时更新信息的石角村、紫荆村党组织书记口头批评,责令整改。三是制定方案,实时管理。制定《潇浦镇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方案》,并对流动党员进行排查,截止2023年11月21日,共排查出流动党员204人。同时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动态管理流动党员,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思想动态。四是规范管理,确保长效。镇党委制定《潇浦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根据《潇浦镇2023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阵地建设、党务公开栏公示情况、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纳入村(社区)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要求机关支部、村(社区)党组织一月报一次公示情况,严格党务公开工作。
(二十一)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建立专班。2022年8月1日召开党委会,对推进整建提质工作不力的联村领导罗某和时任分管领导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成立潇浦镇整建提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同日召集专班成员、四方井社区第一书记、社区两委干部召开整建提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要求专班成员和社区干部深入查摆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多方联动,倾力整改。积极协调政法、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四方井社区辖区内涉电诈、涉赌情况进行打击,共处理电诈案件8起,关闭3家麻将馆;对2022年国外劝返涉电诈人员3人纳入重点人员管控,落实包保责任,每月进行回访,严防再次偷渡出境违法行为发生。镇综治办、派出所、社区不定期联合开展反电信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及入户走访宣传,共开展反电信诈骗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入户宣传3000余户,入户率达99%。三是对标对表,完成验收。2022年11月21日,通过对四方井社区第一书记、社区党委书记、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进行测评、谈话、走访等形式,综合工作成果和群众意见,对整建提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评。2022年12月6日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考评结果进行讨论研究,整建提质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通过。
(二十二)机构与编制、职务与职责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镇党委于2022年12月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江永县潇浦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二是领导重视,专题研究。镇党委于2022年12月召开专题会议对机构编制、职务职责问题进行研究,会上对人员进行梳理,制定《潇浦镇内设机构人员分工明细》,按照三定方案中内设机构的职能对人员进行重新调配岗位,现已按照最新分工开展工作。三是抓好整改,确保长效。镇党委于2023年6月完成了潇浦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的选拔任用,于2024年1月完成了潇浦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个办公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主任的选拔任用,对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事务站等4个内设机构指派了负责人主持工作。
(二十三)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了《镇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了《潇浦镇政府内部控制制度》、《潇浦镇政府“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潇浦镇驻村工作职责任务》和《潇浦镇驻村干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将驻村干部工作实绩纳入考核,规范管理。目前我镇已经根据新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对驻村干部完成了一轮工作和人员的调整,优化了驻村工作队伍。二是加强学习培训。2023年1月组织党政领导、有关股室传达学习了《潇浦镇政府内部控制制度》《潇浦镇政府“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每季度为驻村干部提供一次系统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培训内容包括扶贫政策、农村发展规划、社会工作技能等,帮助驻村干部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截止2023年12月30日,已举办驻村干部培训班5次。三是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加大对决策程序的监督力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建立健全督导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由于镇政府办公场地限制,没有多余办公室分配给每一位驻村干部,因此采取“镇签到,村办事”的模式管理驻村干部,具体为驻村干部每日到镇政府签到和签退,并且领取当日任务后到村办理,办理情况实时反馈到工作群,再由镇纪委对制度落实情况,驻村干部的签到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问题,抓好整改。
(二十四)巡察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因。2021年村支两委换届之前,上一任村支书因身体原因多次住院无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导致2021年之前枇杷井村一直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认真整改。制定了枇杷井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方案》,结合村实际,增加村集体收入。2021年,枇杷井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三是成立专班。2022年8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委员、宣统委员,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党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潇浦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专班,负责各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经专班深入村组调研,向上积极争取,2023年12月枇杷井村的集体经济收入5.06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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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永县潇浦镇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