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永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江永
政令(2021)号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严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起草江永县森林防火令。
(二)该文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林业局起草,提交江永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呈请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确定森林防火时期: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其中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8日为春节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15日为清明节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除上述两个时段外,如遇连续高火险等级天气也为特别防护期。
(二)明确森林防火地域:全县所有山林及距离山林边缘300米范围内。
(三)制定防火措施:森林防火时期的防火地域内,实行“七个严禁”。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依法追究责任。特别防护期内,严格执行扫“防火码”进入林区。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江永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