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行政权力机关推行政务公开,能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社会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进程。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江永县基层政务公开 > 公开领域 > 稳岗就业
分享到:
江永县招募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07-02 17:37
  • 来源: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者:
  • 字体【      】

江永县招募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亲爱的毕业生朋友们:

熠熠青春正当时,奋楫扬帆展韶华。你们即将迈入社会,开启崭新的人生篇章。在此,为了给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职业发展平台,江永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3届、2024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见习单位

我县范围内进行了就业见习单位认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并能够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见习岗位的单位

三、招募岗位

本次招募见习人员53名,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招满即止。

(二)报名地点: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龙溪路99号电话:0746-5723015)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业创业证原件到江永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见习生与见习单位进行面谈,经资料审查和面谈合格后,见习生和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一)见习时间:见习期限3-12个月,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或超过12个月的,不予拨付见习补贴,且所有人员最多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二)见习待遇: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待遇由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人/月),每月由见习单位发放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附件:江永县2024年见习生岗位信息统计表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