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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江永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公开
  • 2023-09-20 15:36
  • 来源: 江永县委政法委
  • 发布机构:江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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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江永县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江永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中共江永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机构改革方案>》(永办﹝2019﹞7号)的规定,中共江永县委政法委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定和县委决策,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江永、法治江永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开展涉疆服务管理工作。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江永县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工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室、维稳指导办公室、综治督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办公室、反邪教协调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法治室、宣传教育室,下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防范和处理邪教教育转化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常设管理机构扫黑办,临时管理机构民调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江永县委政法委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江永县委政法委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总收入424.99万元,2021年相比,减少 76.33万元,减产15.19%,主要是因为减少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拨款;2022年总支出424.99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 76.33万元,减产15.19%,主要是因为减少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合计42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79万元,占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合计42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9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24.79万元,2021年相比,减少76.33万元,减少15.23%,主要是因为减少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拨款;2022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24.79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76.33万元,减少15.23%,主要是因为减少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减少 19.33万元,减少4.35%,主要是因为减少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7万元,占19.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1万元,占6.81%;卫生健康支出18.54万元,占4.36%;其他支出294.63万元,占69.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4.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2.7万元,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7.93万元,支出决算为2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54万元,支出决算为1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4.63万元,支出决算为29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工资与福利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27.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规定标准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2.33万元,下降58.1%,下降的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节约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个、来宾168人次,主要是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来我部门检查、调研、交流工作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本部门2022年初申报了预算绩效目标,2023年初组织有关人员对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了自评,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附件公布于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97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等,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0.55万元,增长366.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与服务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此方面支出为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部门决算批复情况

2023年9月14日,江永县财政局批复了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绩效评价报告)

中国共产党江永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度江永县政法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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