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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50003/2024-0082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2024年10月28日,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江永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六项举措》的通知,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27日开始,从实行购房契税补贴、解决购房业主子女入学学位、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房企团购让利销售等方面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江永房地产新规规定,在本措施有效期内购买县城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且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10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同时,购房业主子女可凭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契税缴纳凭证,申请房屋所在地所在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方面,规定缴存职工家庭在工作地或户籍地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需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在引导住房合理消费需求方面,主要有实行购房契税补贴,解决子女入学学位,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让市民买房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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