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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6-00961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6-09-22
名称: 江永县林业局关于规范油茶采摘秩序的倡议书
文号 :    
江永县林业局关于规范油茶采摘秩序的倡议书
  • 2026-09-22 10:56
  • 来源: 江永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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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林业局关于规范油茶采摘秩序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油茶种植户、油茶经营者:

油茶是我县重要的特色经济林产业,是广大种植户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当前,我县油茶即将进入采摘期。为维护正常采摘秩序,保障茶籽品质与出油率,保护油茶经营者合法权益,防范山林矛盾纠纷,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循物候规律,科学安排采摘时间

我县油茶以霜降籽为主。根据油茶果实生长成熟规律和我县实际,建议霜降节气(10月23日)后进山采摘油茶果,确保茶籽充分成熟,保障出油率和种植收益。过早采摘将造成茶籽成熟度不足、出油率下降,直接影响茶油品质和销售价格。建议遵循物候规律采摘,切实维护油茶产业整体经济效益。建议在11月底前完成采摘,以利于树体恢复和来年生长。各乡镇可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村组广播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本地油茶成熟情况引导种植户合理安排采收。

二、严格维护采摘权属,共建和谐邻里关系

坚持“谁承包、谁经营、谁采摘”原则,油茶林归谁所有、由谁采摘,严格按照山林权属界址开展采摘作业。对权属不清、山界存在争议的油茶林地,相关当事人应在采摘前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争议林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或处理。当事人对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权属争议依法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进入争议区域采摘油茶果,不得借机哄抢、越界采摘。权属争议拖延不决,既耽误采摘时机,又影响茶籽品质和收益。邻里之间应相互尊重、以和为贵,共同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三、规范采摘作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提倡手工采摘,做到摘果不伤树,避免使用竹竿敲打、折枝断梢等方式损伤油茶树,保障来年油茶产量和持续收益。采摘期间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请广大种植户和采摘人员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吸烟、野炊或使用明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可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禁止乱砍滥伐、损毁油茶林木,不得毁坏林区道路和管护设施。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保护油茶资源。

四、强化宣传引导,共同维护采收秩序

各乡镇、村(社区)可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村组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及时排查化解油茶采摘矛盾隐患,引导健全油茶采摘村规民约,订立镇际、村际联防公约,防范群体性纠纷发生。良好的采摘秩序有利于稳定茶籽收购价格、保障种植户收益。对越界采摘、偷摘抢摘等行为,可由村(社区)依照村规民约进行劝导和教育;情节严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欢迎监督举报,共同守护油茶资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下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一)乱砍滥伐、损毁油茶林木,毁坏林区道路和管护设施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二)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携带火种进山等行为;

(三)其他属于林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涉林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可向县林业局举报。县林业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事项。

举报电话:0746-5722481。

特此倡议

 

江永县林业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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