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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50003/2025-0096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交警大队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启用公路卡口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5年5月17日起,重新启用江永县省道S348线136公里兰溪路口的公路卡口监控设备。
上述路口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禁令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逆向行驶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江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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