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4-0091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交警大队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对粗石江镇过镇道路实行严管的
通告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22〕43号)文件精神,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粗石江镇过镇道路实行严管,现通告如下:
一、省道S348(下禾洞至槐木)路段为严管路段,禁止无牌无证(含电动自行车)、报废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行人道和行车道禁止停车(停车位除外),道路两旁禁止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二、禁止三轮摩托车(含电动)、拖拉机等机动车违法载客、载人和非法营运。
三、驾乘摩托车(含电动)、电动自行车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禁止普通二轮摩托车(含电动)搭载二人以上、轻便二轮摩托车(含电动)载人的违法行为。
四、公安交通管理和乡镇综合执法等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违法人员,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予以公开曝光。对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工作人员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服从公安交通和城市执法等部门的秩序管理,共建和谐、安全、畅通和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江永县粗石江镇人民政府
江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四年十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