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征集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巩固提升基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湖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23〕30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4〕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的时间为30天。
联系人:谢源
联系方式:0746-572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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