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住宅类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一览表 | ||||||||||
转让方 | 受让方(适用于一手房、二手房受让方) | |||||||||
个人 | 单位 | 个人 | 单位 | |||||||
增值税及附加 | 购买<2年,全额5.5% | 差额5.5%。 | 不征 | 不征 | ||||||
购买>=2年,免征 | ||||||||||
印花税 | 免征 | 小规模纳税人0.025% 一般纳税人0.05% |
免征 | 小规模纳税人0.025% 一般纳税人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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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 不征 | 能提供评估价格的,按评估扣除方式征收 | 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加计扣除法征收 | 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普通住宅按5%核定征收,非普通住宅按6%核定征收。 | 不征 | 不征 | ||||
个人所得税 | 财产转让所得20% | 核定征收1% | 不征 | 不征 | 不征 | |||||
5年以上且是家庭(有配偶的夫妻双方)湖南省内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 ||||||||||
契税 | 不征 | 不征 | 家庭(注4) 首套 |
家庭(注4) 二套 |
三套及以上 | 4% | ||||
<=140m2 | 1% | 1% | 4% | |||||||
>140m2 | 1.5% | 2% | ||||||||
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2.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填发日期(孰先)作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3.申报增值税差额征收、发票加计扣除法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转让方应提供购房时取得的发票。 4.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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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一览表 | |||||||||
转让方 | 受让方(适用于一手房、二手房受让方) | ||||||||
个人 | 单位 | 个人 | 单位 | ||||||
增值税及附加 | 差额5.5% | 差额5.5%。 | 不征 | 不征 | |||||
印花税 | 0.03% | 小规模纳税人0.025% 一般纳税人0.05% |
0.025% | 小规模纳税人0.025% 一般纳税人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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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 能提供评估价格的,按评估扣除方式征收 | 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加计扣除法征收 | 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普通住宅按5%核定征收,非普通住宅按6%核定征收。 | 能提供评估价格的,按评估扣除方式征收 | 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加计扣除法征收 | 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普通住宅按5%核定征收,非普通住宅按6%核定征收。 | 不征 | 不征 | |
个人所得税 | 财产转让所得20% | 核定征收1.5% | 不征 | 不征 | 不征 | ||||
契税 | 不征 | 不征 | 4% | 4% | |||||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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