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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5-01-16 09:13
  • 来源: 江永县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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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统计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永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树牢依法统计意识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常态化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县统计局多次在党组会议和全局会议上认真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推动全局领导干部职工提升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度。

(二)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加大违法处理力度。

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县统计局及时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国家、省、市有关统计违法情况的通报以及各种统计违法案件事例,做到警钟常敲。

(三)全力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2024年县统计局组织由统计局分管领导带队、各专业人员落实指导的县乡联合行动。针对产值计算、产业类别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同时召开经济普查实操培训会,针对数据上门登记工作流程及日常遇见问题进行培训讲解、现场模拟,切实推进各乡镇经普数据采集工作提质保量。3-6月各专业对五经普平台上国家验收不通过的数据进行了核实并收集了凭证,确保了普查数据查清、找全、统准。

(四)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统计执法监管

依据国家、省、市统计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统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四)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411月、12月对4家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2024年度调查对象是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提供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此次执法检查对原始资料严格把关,确保了源头数据的真实性。

(五)增强法治信仰,夯实统计法治基层基础

坚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4729-30日县统计局在党校对主管单位、乡镇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业务的培训。920日江永县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江永调查队到源口瑶族乡、桃川镇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本届活动以数览发展,向新而行为主题,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现代化改革,立足统计职能,用统计数据全面反映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积极展现统计部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成果,努力扩大统计开放日影响力,不断凝聚认同、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合力。统计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入户宣传等形式,对统计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并耐心解答过往群众提出的问题,提高群众知晓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统计系统学习统计相关文件不够深入,对于统计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知晓了解程度不够。部分街镇还存在统计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的情况。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自身义务不清楚,致使部分企业心存侥幸心理,法定义务履行不到位。县统计局虽通过统计法进党校、单位中心组会议学习等方式提高了全县领导干部对于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但缺乏专项培训和更深入的学习。

(二)执法力量不足。统计执法检查必须持有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国家统计执法证参考人员要求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很少,统计局无人持有统计执法证,日常执法需申请上级统计部门协助,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较弱,企业数据增长与执法力量的矛盾凸显,执法力量上有待进一步配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县统计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到全县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二是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增强统计法治观念。持续推进全局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统计法治精神,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同时,继续推进统计法治进党校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二)加强法治宣传。坚决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依法实施统计监督,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央印发重要统计工作文件,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入党校学习。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考试,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执法流程、法律文书制作等内容的学习,为依法统计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江永县统计局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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