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盘山分场原机修厂场地招租公告
为盘活、合理利用国有闲置资产,经场党委研究决定将高泽源林场盘山分场原机修厂对外公开招租,土地面积约8.4亩,年租金起租价为8000元,详见如下:
项目名称 |
位置 |
面积(亩) |
起租金额(元) |
盘山分场原机修厂场地 |
盘山分场 |
8.4 |
8000 |
说明:本次招租为上表所述标的,承租年限5年起,一次性缴纳2年租金,其他事项见合同约定。
一、竞标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及其它组织,经济实力强,信用度良好。
二、招租原则及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本次竞标采用明标的方式进行,出价高者为最终中标人。
三、竞标工作流程
(一)参加竞标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计财国资科报名。
1、个人身份证;2、委托他人代为竞标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须提供复印件一份。)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5日。
(三)缴纳竞标保证金:10000元。
(四)缴纳保证金形式:参加竞标人须将保证金缴入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指定账户,并注明为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竞租保证金。账号:187389********612 户名: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
(五)竞标时间、竞标地点及方式
竞标时间:2024年12月8日上午10时30分。
竞标方式:明标,每次加价500元起
竞标地点: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四楼小会议室。
(六)中标办法及弃权处理
采取“谁高标,谁中标”的办法;未中标者,押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中标后款项缴纳、合同签订及承租期间税费负担
中标者须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高泽源国有林场计财国资科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付清租金。逾期者,视为悔约,保证金不退。
(八)、联系方式
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计财国资科 地址:江永县永明东路307号
电话:0746-5751691
江永县高泽源国有林场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