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情 况 说 明
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为1791.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7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816.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
2023年12月31日止,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877.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33.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1042.86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用394.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48.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全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略有增长,增长4.8%,因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及执法、应急消防用车394.15万元,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金额比上年略有增长。“三公”经费具体开支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上年度因疫情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33.09万元,比上年的861.56万元减少28.47万元,下降3.3%。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2.86万元,比上年的929.97万元增加112.89万元,增长12.14%,增长主要原因是全县购车18辆共计394.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48.71万元,比上年实际开支的609.63万元减少39.08万元,下降6.4%,公务用车购置费用394.15万元(其中公安局购车3台141.17万元,交警大队购车2台23.96万元,森林公安购置执法用车1台22.98万元,医疗保障局购车1台17.29万元,应急管理局购应急消防用车1台14.5万元,乡政府应急消防用车7台105.58万元,公务用车管理中心购车2台45.13万元,纪委购车1台),上年购车320.74万元,比上年增加73.95万元,增长23%。
今年我县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上级的各项要求,执行“三公”经费文件规定,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江永县财政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