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为1812.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2.19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798.58万元(车辆购置费121万元,车辆运行费677.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
2022年12月31日止,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791.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61.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929.97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用32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9.6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全年“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略有增长,增长2.83%,完成预算的9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全年公务接待费支出861.56万元,比上年的926.27万元减少64.71万元,下降6.99%,完成预算85.1%。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全县公务用车运行费609.63万元,比上年实际开支的615.97万元减少6.34万元,下降1%,完成预算的90%。
2022年全县公务用车购置费用320.34万元(其中公安局116.76万元,交警大队80.4万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4.88万元,司法局21万元,森林公安31.7万元)。
今年我县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上级的各项要求,执行“三公”经费文件规定,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江永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