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情 况 说 明
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为1943.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66.16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875.6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
2021年12月31日止,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742.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26.27万元,车辆运行费615.97万元,车辆购置费199.99万元(纪委23.8万元,公安局102.26万元,交警大队34.38万元,公务用车服务中心39.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201.54万元,下降10.36%,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39.89万元,下降13.1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59.65万元,下降6.8%,,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总支出同比增加21.38万元,同口径比略增长1.24%,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30万元,下降3.14%,车辆运行费同比减少41.91万元,下降6.3%,车辆购置费同比增加93.29万元,增长87.4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今年我县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上级的各项要求,执行“三公”经费文件规定,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江永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1日
江永县财政局2021年1-12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1-12月
2020年1-12月
同比增减金额
同比增减比例
合 计
24.02
26.26
-2.24
-8.53%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3.51
3.54
-0.03
-0.85%
其中:购置经费
0
0
运行维护费
3.51
3.54
-0.03
-0.85%
3、公务接待费用
20.51
22.72
-2.21
-9.73%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