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2021年1月-9月“三公”经费支出
情 况 说 明
经统计,截至2021年9月底止,全县“三公”经费共计869.08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434.09万元;公务接待费用434.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21年1月-9月全县“三公”经费总支出比上年1-9月(666.37万元)同期增加202.71万元,同比增加30%,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同比增加92.76万元;同比增加27%,公务接待费虽然同比有所增加,但还是控制在全年预算之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增加109.95万元,同比增加3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主要原因是:县纪委购置车辆23.8万元,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购置车辆19.57万元,县公安局购置车辆47.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零开支。
⠂ ⠼/span>我县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特别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及接待标准,按照上级的各项要求,执行“三公”经费文件规定,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范围,不超预算,不得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6月份我单位与县机关事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通知》。
江永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