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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政办函〔2024〕2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永县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省、市驻江永单位:
《江永县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江永县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
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主要抓手,项目谋划是开展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项目谋划月”开局起势,向上争项目向外引资金,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项目谋划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结合全县发展需求,通过深入开展“项目谋划月”活动,建立工作机制,全方位储备好项目、争取好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当前项目谋划水平低、项目储备不足、申报质量不高、前期工作滞后、争取资金不多的问题,有效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切实增加有效投资,巩固和增强全县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二、重点任务
着力抓好“五个一”重点任务,1月份实行集中攻坚、强力推进,后续健全项目谋划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审核批准一批、开工实施一批、投产见效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持续推进,确保实效。
1.建立一个政策清单。对国家投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突出特别国债、中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新增中央投资、专项债券、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开发性专项贷款以及各行业领域重点专项等方面,形成全县可向上争项的政策清单,并根据国家政策动态调整,及时向各部门发布。(完成时限:1月26日前)
2.举办一次业务培训。聘请专业公司进行辅导,对全县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把握能力。由县发改、财政部门负责讲解具体政策,邀请项目策划专业咨询机构对具体实操业务进行讲解。(完成时限:1月26日前)
3.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对照国家最新政策,梳理并清理已在库但偏离政策支持方向、不符合项目规模要求的储备项目,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谋划,加强与专业咨询机构合作,县直部门在政策支持的每个方向至少储备3个项目以上,全县新增储备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专项债券各15个项目以上,总量分别达到60个、40个、40个以上,新增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招商项目储备30个以上,其中谋划完成近期实施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不少于20项,滚动谋划远期实施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不少于40项。(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谋划方式。创新谋划方式,引导和帮助相关企业开展项目谋划工作,调动行业内部力量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项目谋划工作,聘请科研院所、咨询机构等专业力量帮助开展项目谋划工作,建立多层次、多系统、开放式、动态化的谋划储备体系。
时间要求。第一阶段为重点谋划阶段,于每年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谋划目标任务,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阶段为常态谋划阶段,各部门对谋划项目进行深度包装、滚动调整,并于每月30日前向项目谋划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谋划要求。对于远期谋划的项目,要达到项目简介程度;对于近期谋划的项目,要达到项目谋划方案或项目建议书程度;对于谋划已基本成型的项目进行深度包装,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主体,做好项目立项储备并加快前期工作,使谋划项目尽早落地开工。
4.推进一批前期手续。根据我县发展实际,以三年为周期,梳理一批“不得不干、迟早要干、上级明确有资金支持、我县有希望争取到”的锻长板补短板项目,按照三年滚动实施的原则,加快推动前期工作。
对2024年计划实施的项目,2024年2月底前,要争取取得“一件三证”,一季度具备开工条件;计划在2025年实施的项目,2024年8月底前,要取得“一件三证”,具备开工条件。计划在2026年实施的项目,要在2024年底完成项目可研批复、2025年8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完成时限:1月31日前完成梳理,持续推进前期工作)
计划在2027年及以后年度实施的项目,均要求在上一年度2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批复、上一年度8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5.申报争取一批项目。组织县直单位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录入已经立项的储备项目,准确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正式纳入项目储备库。根据县里部署,及时向上申报,争取纳入省级储备项目库。定期向省相关部门衔接汇报,争取更多建设资金。
三、保障措施
1.建立县领导分块负责机制。全县项目谋划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何德波负责总统筹和总调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敏具体负责工作落实推进;各副县长负责分管领域的投资政策梳理、项目谋划包装、前期工作推进、向上争资争项等,定期调度并及时向县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建立工作专班推进机制。成立全县项目谋划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敏牵头,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宋族武、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具体推进,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督查室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抓好投资政策梳理、项目谋划储备、前期手续协调办理和整体工作推进督导督查等工作。
3.强化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安排每年专班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项目谋划工作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支出,经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项目谋划工作和前期工作的可研、包装等费用统一从县发改局支出。对其他需安排前期经费的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单独列支。
4.建立调度督导考核机制。县长定期调度、听取各副县长汇报分块推进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县直部门要对标建立相关机制,定期向工作专班汇报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情况。实行月督查制度,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和县政府办督查室牵头,每月对县直部门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全年县绩效考核,根据工作成效予以加分或扣分。
5.实行严格考核奖惩机制。项目谋划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度内容,并在每次项目建设调度会议上予以通报。对没有完成年度谋划工作任务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相关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进行点名批评,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
附件: 1.《江永县项目谋划工作专班运行机制》
2.《江永县项目谋划储备分领域情况表》
附件1
江永县项目谋划工作专班运行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争取更多上级资金项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江永县项目谋划工作专班。
一、专班组成
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敏牵头,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宋族武、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具体推进,负责工作专班各项协调事项的会商处理。专班成员单位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政府办督查室等单位组成。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业务股长参加,实行集中办公与分散办公相结合。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专班牵头领导提出,同意后向办公室报备。
二、主要职责
(一)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专班实行集中联合办公和领导带班制度,抢抓年初有利于申报项目和项目前期工作的时间窗口,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统筹协调,谋划储备一批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项目,确保谋划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划、有经济社会效益、前期工作成熟、能尽早开工。
(二)加强服务指导。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每月定期项目论证审核工作机制,对各单位上报的谋划项目,从项目选址用地、林地审核、环境容量、安全条件、财力匹配等要素综合评审评估,对建设主体、资金来源、土地林地等建设条件基本落实或有条件落实的项目,提交工作专班领导研究审定;对重大项目,适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论证审核工作。在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用地用林和环评等方面加强服务指导,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对跨部门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储备,督促各单位按质量要求加快项目进度。
(三)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抓好投资政策梳理、项目谋划储备、前期手续协调办理和督导督查等工作。做好2024年及以后年度的特别国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准备,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进度。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一)适时集中办公。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每年1月份固定派出一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之后视情况按照要求派出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协同服务,有力有序有效支持项目推进,细化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二)定期会议推进。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项目推进中的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项目谋划、包装、前期手续办理、向上申报争取等过程的相关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项目立项及涉及“一件三证”办理的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会商,督办工作进度,加快相关证件的办理。
(三)强化督导服务。工作专班主要围绕推进政策宣传、项目谋划储备开发、手续审批、要素保障、督导检查、重大决策优化服务,设立三个工作组:储备开发组由县发改局牵头,梳理相关政策,掌握国家投资政策和有关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项目单位,并指导帮助相关项目单位精准谋划包装项目,邀请相关专家参与项目谋划审核论证工作,收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立全县项目谋划储备库和前期推进项目库。要素保障组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牵头,协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要素保障部门,保障项目要素供应,加快“一件三证”等相关手续办理。调度督导组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牵头,工作专班办公室和县政府办督查室对谋划包装项目情况、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导和通报,督促项目加快进度。
附件2
江永县项目谋划储备分领域情况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谋划储备主要方向 |
备注 |
1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畜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 |
|
2 |
县林业局 |
林草业、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 |
|
3 |
县水利局 |
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监测、灌区建设改造修复、小型水库工程、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和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 |
|
4 |
县住建局 |
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
5 |
县城管局 |
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廊、供热、防洪排涝、城市停车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供排水、供气、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
|
6 |
县交通运输局 |
收费公路、水运、综合交通枢纽 |
|
7 |
县教育局 |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大中专院校宿舍,公共实训基地,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
|
8 |
县文旅广体局 |
文化旅游、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
|
9 |
县民政局 |
民政事业 养老托育、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其他社会事业 |
|
10 |
县卫健局 |
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卫生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
11 |
县发改局 |
以工代赈、能源、铁路、城乡冷链物流设施、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民用机场(不含通用机场)、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含应急物资中转站、生活物资城郊大仓基地) |
|
12 |
江永产业开发区 |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 |
|
13 |
县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
|
14 |
县应急管理局 |
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含应急物资中转站、生活物资城郊大仓基地)、巨灾防范工程和基层防灾工程、预警指挥工程应急避难场所能力提升、应急设备配置、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应急救援能力提升 |
|
15 |
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
|
16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救援能力工程 |
|
17 |
县气象局 |
气象观测设施、预报预警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基层台站建设 |
|
18 |
县科工局 |
农产品批发市场、市政、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化,云计算、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 |
|
注:1.项目谋划方式为单位自行谋划、专业公司推荐谋划、工作专班指令谋划,县直部门在政策支持的每个方向至少储备3个项目以上。各责任单位要服从工作专班办公室的调度和安排,按时按质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2.项目谋划要求。远期谋划的项目要达到项目简介程度;近期谋划的项目要达到项目谋划方案或项目建议书程度。储备项目要求有项目建议书、可研,达到立项标准。按照三年滚动实施的原则,加快推动前期工作。
3.计划2025年实施的项目,2024年8月底前要取得“一件三证”,具备开工条件。计划2026年实施的项
目,要在2024年底完成项目可研批复、2025年8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以后年度实施的项目,要求上一
年度8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4.各副县长负责分管领域的投资政策梳理、项目谋划包装、前期工作推进、向上争资争项等,定期调度及
时向县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