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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5-29906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江永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江永政函〔2025〕1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江永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2025-01-20 15:09
  • 来源:  江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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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江永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

江永政函〔20251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永政函〔2022〕2号)等法律法规,现就江永县城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禁燃禁放范围

县城建成区内的所有主次干道、公园、广场、住宅区,以及县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市驻江永单位等场所,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潇浦镇辖区县城四个社区所辖范围内的城中村,包含消江村、唐家村、陈家街村、三元宫村、何家村、江丰村等6个村在县城建成区的范围。

切实加强宣传发动

县城管、公安、生态环境、教育、应急管理、住建、民政、市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员干部带头示范

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加强部门监管执法

县城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建、市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营造全面严管态势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相关部门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举报热线:

城管服务热线:0746-5722197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报警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政府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告存在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

   

           江永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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