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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永县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2025-04-21 16:34
  • 来源: 江永县林业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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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永县林业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

(此页为封面)


2024年度江永县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组成、人员概况

江永县林业局综合股、营林站(县绿化委员会、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县种苗站、县珠江防护林建设管理办公室、林业科技服务站)、森林资源管理站(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县林地管理办公室)、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站)、执法股、防火股、林长制事务中心、永明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现有干部职工134人,其中在职职工63人,临时人员7人,退休职工64人。

2.机构职能

江永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林业工作的部署,为县委、县政府当好林业事业建设和发展的参谋,进行调查研究,推广经验;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我县自2011年启动“绿色江永”建设以来,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宜业、绿色城市的目标,在抓好迹地更新造林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生态廊道绿化、速生丰产林和油茶等特色经济林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作。总目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单位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阶段性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促进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调节气候,增加森林资源,提升生态功能等级,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林农收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通过林业部门整体支出资金项目的实施。对净化大气、改善小气候、减轻灾害、森林旅游、储存能量、提升生态功能等级、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产生重要的生态效益;对恢复植被、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丰富森林资源、造就优美森林景观、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吸引了部分社会资金投入到造林建绿中来,促进了林业苗木的发展、林农就业和增收。生态环境的改善、农民收入的增加,有利于促进绿色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江永县林业局基本支出资金80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4.85万元,公用支出32.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县级专项资金223.313万元。其中:县级公益林补助23.8万元,用于县级公益林补偿;绿色江永建设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植树造林等方面;松材线虫病除治支出93.513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除治;林长制经费21万元,用于全县林长制工作运行等方面;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15万元,用于收费工作经费。

2.上级林业专项资金4179.74万元。其中:生态护林员355万元,用于全县355名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工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925.5万元,用于全县公益林、天然林补助支出;油茶新造补助资金250万元,用于油茶新造林补助支出;野生动植物保护20万元,用于全县动植物保护支出;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资金145.53万元,用于全县森林防火系统建设;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20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支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资金331.26万元,用于全县森林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支出;湘江源综合治理2037万元,用于湘江源综合治理支出省级奖补铁塔视频监测4.32万元,用于铁塔视频监测建设;退耕还林抚育11.13万元,用于补助全县上一轮退耕还林抚育支出;有害生物防治80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支出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能更具体了解我县林业局整体部门支出资金投入、分配和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效果和资金项目目标实现情况。有利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进一步加强我县林业局整体部门支出资金管理,提升全县绿化、美化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宜居的绿色江永。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我们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以《江永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江永财发[2024]3号、《江永县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江永财发[2023]39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省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为指导,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对我县林业局整体部门支出资金的管理及产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自我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设产出益、满意度、成本4个一级指标、下分15个三级指标,按照评价指标设定评价内容,分值为97.25分。(详见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3.评价方法:(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符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林业基金管理站年底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

2.组织实施。办公室、营林站、森林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业基金管理站做好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填写报表、撰写自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整理、综合分析相关信息,撰写、修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并上报县财政局绩效股。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经济性分析。2024年我县林业局整体部门支出资金4370.10万元,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严格控制办公经费的支出,办公经费控制率为100%(办公经费控制率=办公经费支出数/办公经费预算数)。

2、效率性分析。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目标,我局及时进行任务分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3.效益性分析。我局围绕建设“绿色江永”、林长制工作、松材线虫病防治、生态保护、油茶新造林等工作目标,不断根据外部环境进行结构调整和创新的能力,实现“绿色江永”及生态城市建设的各项具体目标。及时组织了林业工程的施工,年度项目完工率100%,资金预算完成率100%。预期目标的完成,引导了部分社会资金投入到林业建设中来,让林农增加了收入,还对丰富我县森林资源,提升生态功能等级、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湘江一级支流潇水和珠江水系支流的源头生态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县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油茶新造、湘江源综合治理资金因项目正在实施暂未支付。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项目的实施,使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较上年度增,生态效益显著。

根据《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对我县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六)附件:附件

江永县林业局  

2025421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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