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平整土地要离开坟墓多远
收文单位: 自然资源局 来信时间: 2018-10-25
来信类型: 求助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有一块地,河边的田被水冲走了,为了集约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好两块地,现在想把山坡上的地平整好,把一些土运到被河水冲走的田那里,让田可以继续耕种。需要平整的地和邻地有明确的界线,边界线他没有意见。在他的地上离开界线2.3米的地方有座坟墓,我把土地平整好之后他的地和我的地落差两米,我准备在离开边界2.5或者是3米的地方开始平整并且起好附坡,附坡高两米,平整好之后附坡的外面至少离开他的坟墓边缘五米,他不同意。无论如何协商都不同意,就是百般阻挡我平整土地,说挖断他的龙脉。我的地边是他亲人的房子,他们可能是想让我低价转让给他们。我的地前面以前有他岳母的一点地,他84年转让给别人了,87年公路改扩建时,他岳母的地已经被征收完,并且他岳母已经去世多年,户口本上没其他的人,属于整体消亡,地的使用权是否交给组里???他的亲人说他岳母的地现在不转让了,我的地没出口,其实我的地已经崩塌了几米,地的西方前面原来有五米宽的路,路东边有两座坟墓(两座坟墓位于路边,呈前后状,不是并排的),坟墓的东边才是他岳母的地,就是我蹦掉的三米地和迁走的坟墓加起来也有五米宽吧,坟墓和地1990年前已经被挖下去了,比87年的公路高点点。他们就以为所有的空地都是他岳母的,我的地边缘有柚子树,马上就要崩塌掉,如果柚子树崩掉了,就无法证明我的地大概崩了几米。以后就更难说清楚了。假如真的不能平整土地,我也需要把土地权确认下来,未来好安心使用自己的地。如果他不让我平整土地是属于侵犯我的使用权还是相邻权???如果司法所都调解不了,还可以找哪里调解?我的地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吗?可以的话希望有关部门帮我办理。
回文单位: 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间: 2019-01-29
内容:

桃政信字【2018】56号 关于李长勇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报告 江永县信访局: 李长勇同志向你们反映的土地相关纠纷问题,要求处理。你们向我单位交办,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在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杨春盛同志的指导下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已书面答复了上访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李长勇,男,42岁,江永县桃川镇桃源社区上圩村216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32925XXXXXX3110。 二、信访人主要诉求。 1.土地是否可以平整。 2.土地是否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 3.邻居不让平整土地是属于侵犯其使用权还是相邻权。 三、调查情况。 他所诉纠纷情况属实,桃川政府与司法所,已派人实地进行过考察与纠纷调解。 四、处理情况。 1.土地是否可以平整土地。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2.土地是否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 只有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只能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邻居不让平整土地是属于侵犯其使用权还是相邻权。 由于纠纷土地上的祖坟属于当事人家族所有,当事人表示其他人常年在外务工,不能回来参与调解一人做不了主。从而导致纠纷调解失败。调解委员会会在当事人回家以后,再次落实土地纠纷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江永县桃川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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