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江永县公路局项目环城东路,环城南路沥青摊铺车辆严重超载 | ||||
收文单位: | 县长信箱(江永) | 来信时间: | 2018-10-19 | ||
来信类型: | 投诉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江永县公路局项目环城东路、环城南路摊铺沥青,车辆严重超载,路政部门不作为。见附件(车牌.湘L6B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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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单位: | 4c9a2d434bd947be954d686560f7df8a | 办理时间: | 2018-11-16 | ||
内容: | 关于雷斌斌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雷斌斌同志: 你于2018年10月19日向信访局反映江永县公路局项目环城东路、环城南路沥青推铺,车辆严重超载,路政部门不作为的信访事项,该信访件已转到我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事由及主要诉求 江永县公路局环城东路、环城南路沥青推铺,车辆严重超载,路政部门不作为。 二、调查情况 1、关于沥青运输车辆肆无忌惮的超载的问题:11月14日上午我局治超人员和信访工作人员在朱家湾治超站检测系统的数据中查实,你反应的沥青运输车辆湘L6B768于10月19日当天从上江圩到江永方向过了朱家湾治超站两次,实际荷载量为20.57吨和18.25吨,而湘L6B768车辆的荷载为30吨,没有出现超载现象。 2、关于车辆严重超载,路政部门不作为的问题:朱家湾治超站10月19日-20日共检测车辆316台/次,其中精捡67台/次未超,预检249台/次,只有3台超载了,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是符合超限超载工作要求的,说明路政部门没有不作为。 三、处理意见 综合以上调查,你反应江永县公路局环城东路、环城南路沥青推铺,车辆严重超载,路政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不实,我单位的信访工作人员已经给您解释清楚路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治超工作的重要性。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江永县公路局 2018年11月16日 | ||||
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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