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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1-00633 发文日期: 2021-04-27 发布机构: 江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造“一证通办”品牌工作实施方案
  • 2021-04-27 14:59
  • 来源: 江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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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

江永优组发〔20214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造“一证通办”品牌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造“一证通办”江永品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双创双服”活动向纵深开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全县营商环境竞争力,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网上办”,线下“马上办”,“就近办”,现场办理“一次办”,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工作目标

县级各部门深化简政放权,做到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将行使权力下放到位。在乡镇提效,把群众经常办的事下放到乡镇、村(社区),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化、便捷化,到2021年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逐步完善。建立网办事项月通报制度,力争年底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精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建立“中介服务超市”,编制“四办”事项实施清单,明确工作规程和办理指南,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承诺时限。构建和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细化量化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在“只进一扇门”,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比例达到99%以上,6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40%以上,乡镇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平台支撑,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一网通办”就是要让企业和群众通过访问江永县政务服务旗舰店,即可获取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的权威办事指南,提交各类网上办事申请,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1.提升一体化平台建设水平。永州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永州市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城乡网格化)信息系统是全市权威办事指南发布平台,各部门通过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一是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完整准确,并严格按照统一办事指南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二是组织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与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中介机构入驻。该平台对外省机构不设门槛,将逐步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三是为充分发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作用,实现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省漫游”,各级政府部门网上服务入口要并入一体化平台,统一与省、市平台互联互通。

2.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服务。规范流程、明确要求,推动政务服务“四减”提速。按照中央省市县乡村“五级九同”要求做好江永县政务服务事项与国家省级事项对接,按“减条件、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限”和细化量化审批要素的要求,对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归并、压缩,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状态、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法定依据、办事流程、审批流程、平台流程等相关事项信息,确保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强化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2021年底前各部门自建的移动端应用要全部接入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我的永州”APP,统一推广、统一运维、统一管理。2021年重点实现人口户籍、社会保险、教育医疗、机动车、公积金等一批热点领域事项移动端办理,并通过与综合性政务大厅对接,实现移动端网上预约、办事提醒、智能推荐。

(二)聚焦集成提效,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实现“多门”变“一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优化完善综合性政务大厅功能。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事项划转和进驻,暂未划转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要由相关责任部门在综合性政务大厅设置服务窗口,办理量少的政务服务事项要进驻综合受理窗口。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为项目建设配套的水、电、气等审批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到2021年底,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各部门单独设立的专业分厅原则上不再保留,对因安全、场地、设备或办理量大等原因,暂不能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责任部门在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可在部门专业分厅继续办理。以事项为核心,整合关联窗口,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2.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不达标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动态清零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平台全面提质提档,所有乡镇(街道)有“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的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所有村(社区)依托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对综合服务平台不达标、没有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村(社区),全面清零。在“八室两室两中心”基础上,具备硬件条件的村(社区)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小超市、供销站点、邮政网点、村级电商服务站、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等场所整合到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产品购销、电力缴费、保险代办、电视安装与维护、车票代购、快递邮寄等便民服务,让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便捷。

3.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通过网上平台与各级实体大厅受理系统的数据实时交换,实现网上平台与实体大厅办理事项同步运转,实现线上预约办理时间,减少线下等待;通过线上提交材料,线下办理时可调用复用,减少材料重复提交;线下办理的事项可以实现线上补正材料、实时查询办事进度,实现县级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的线上线下融合。

(三)着力精简优化,推进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政务资源、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下,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1.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理精简办事材料。按照省制定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方案,编制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同步确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与省、市统一。探索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机制,减少跑办次数和时间。要通过信息共享、信息复用、扫描拍摄等方式留存办事企业和群众各类证件信息,确需提供复印件的,要提供免费便捷的复印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将事项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全面对标,确保事项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不多于先进地区。

2.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制度改革体现出“全流程、全覆盖”的特点,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用服务接入事项)。

主要改革措施为“三个统一”:1)统一审批流程。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推行并联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归入相应阶段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2)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使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在线审批,实现省、市、县(区)信息互通,地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3)统一审批管理体系。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清单管理运作模式,构建规范审批运行的“一套机制”。

(四)打通数据壁垒,筑牢共享根基

1.打破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平台与平台之间的“数据壁垒”。以电子政务外网为依托,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城乡网格化系统(含智慧党建系统)有机对接融合,加快基础数据汇集和共享,着力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与省市一体化平台对接。

2.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要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持续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机制。在国家、省、市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四办、一件事一次办、一门式服务”改革,分批次制定印发共享责任清单,以点拓面,不断拓展数据共享服务。深化法人、人口、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资源建设,丰富基础信息资源库内容,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库数据共享。

3.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依托“信用永州”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和湖南省法人库,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4.强化数据共享保障。各部门新建与政务服务相关的业务系统,要依托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建设,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避免重复分散建设。要依法加强隐私等信息保护,建立分类管理和报备制度,健全数据保护体系。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切实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建立特殊群体敏感信息保护规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站摆在为人民服务、创造更好发展环境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协调督导,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紧梳理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涉及执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法制部门提出修订建议;涉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及时进行修订。

(三)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热线等,畅通线上线下互动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办事咨询和投诉举报。要严格落实限时回应制度,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有关群众或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做好百项问题疏解和推广工作。按国家有关要求,重点聚焦身份证明、教育证明、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按照国家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任务分解,逐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总结好的经验模式在全县范围内复制推广。

(五)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把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作为推进“双创双服”、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制度性成本的重要举措,完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给予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江永县“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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