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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4-00864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5-09
名称: 2023年度江永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    
2023年度江永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2024-05-09 16:41
  • 来源: 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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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永县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11月25日由原卫生监督所和社会费养征收局合并成立的,属于公益一类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的卫生行政许可;

2、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和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工作;

3、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监督员的培训、指导;

4、负责受理对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医疗与传染病监督股、公共场所监督股、学校卫生监督股、稽查股、计划生育监督股。

(3)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属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16人,2023年本单位未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岗在编人员5人,借入4人,借出3人;临聘2人,离退休人员7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数收入 124.3万,全年基本支出数 124.3万元,执行率 100 %.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具体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目标的通知》,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采取听汇报、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等方法,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我单位2023年度评价得分为91分。评价等级为良好。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安排投入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124.3万元:经费拨款1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万元。

2.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支出预算,2023年我局全年收入总额124.3万元,全年完成实际支出12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具体明细为⑴办公费2.9万元;⑵水费0.5万元;(3)电费0.8万元;(4)差旅费0.8万元;(5)办公设施购置0.9万元,(6)印刷费7.4万元;(7房屋维修费1.6万元;(8)专用材料费1.6万元,(9)劳务费0.4万元;(10)工会经费4.6万元;(11)邮电费0.6万元;(12)交通费1.6万元;(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15)培训费0.4万元;(16)误餐费1.8万元。

3.管理情况。2023年江永县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公务运行经费,先后制定了本单位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与去年基本持平,这主要是加强了对资金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的结果。

五、单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单位履职情况。

(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及监督新闻刊登

1、受理情况:一年来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07 家,其中住宿 13家,养生美容美发 65家,足浴12 家,娱乐场所家,生活饮用水 1家,超市14 家。卫生监督信息报道16篇,其中县级2篇、今日永州5篇、市文明网3篇,省法制报5篇、湖南日报1篇.在职人员网络监督培训完成率100%。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我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对全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有计划的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截至目前,我局共监督了公共场所209家,其中美容43家,理发72家;住宿场所38家;沐浴场所21家;商场(超市)22家;影剧院1家;音乐厅5家;候车室1家;候诊室5家;书店1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209份。我县“双随机”任务24家(其中停止营业已关闭2家),现已完成监督、检测、录入等工作22家,完成率100%。今年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过程中,对江永县如佳休闲会所等25家场所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16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今年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过程中,全县公共场所基本上都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并且亮证经营,对于新开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都及时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全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持有率已达100%,对即将到期的则督促其工作人员到期按时换证,全县所有公共场所都贴有禁烟标志,并且配备有禁烟控烟劝导员,达到了“三有三无”标准(有禁烟标识,有人管理,有宣传活动,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头)。

2.饮用水卫生监督情况: 在全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对全县3家集中式供水和5家二次供水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测,重点从水源的卫生防护、二次供水蓄水池的周围卫生环境、清洗消毒情况、涉水产品的批件情况、工艺流程制水、工艺设施设备运行运转、水质消毒检测、建立预警预案等方面进行了多次的监督检查检测工作,全县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 3 家,二次供水5家,另有江永县思源学校等2家已经关闭,都有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 100 %,管水作业人员 30 人,持健康证 30 人,持证率为 100 %;全县监测水厂 3 家,采样 18 份,合格 18份,合格率为 100 %,二次供水5家,采样5份,合格5份,合格率为100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水厂 3 家,都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 100%,从业人员24人 ,持有效健康证明24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3家,合格率为100%,工作档案合格3家,合格率为100%,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3家,合格率为100%,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3家,合格率为100%;二次供水5家,都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 100%,从业人员6人 ,持有效健康证明6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5家,合格率为100%,工作档案合格5家,合格率为100%,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5家,合格率为100%,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5家,合格率为100%,下达现场监督意见书16份,出动执法车辆18台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70人次,对江永县自来水公司(源口水厂)未按照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定期进行水质检验,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立即改正。

3、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县卫生健康局的直接领导和市卫生健康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医疗股依法开展了对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医疗美容”、“学校卫生”等的监督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检查情况

根据我局的统一部署,一年以来,依照年初计划分层次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180余台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226家,其中二级及以上医院1家;中医院1家;妇计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11家;民营医院3家;诊所14家;村卫生室195家;实现监督覆盖率100%。发现各类违规单位66家,责令立即整改66家,立案查处案件66起;警告66起,取缔4家,共罚款人民币133300元。其中传染病防治56起;医疗卫生5起;无证行医4起;学校卫生1起。

(1).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医疗美容”监督情况

为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对全县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查处无证行医4起,并给予当场取缔该违法行为。我县无血站及单采血浆站,我局将血液安全的重心放在临床用血监督管理方面,我局在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中,对我县临床用血单位进行了2次执法检查,从总的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在管理、使用等方面都比较规范。各种临床用血医疗文书齐全,填写准确,分类存档。

“非法医疗美容”今年我执法局联合检察院对全县内的大型医疗机构、生活美容机构、养生会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活美容场所是否存在非法医疗美容,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公共用品消毒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是否从事针灸、割双眼皮、纹眉、点痣等医疗美容服务活动。检查中发现我县生活美容机构有3起医疗美容行为(纹眉、点痣),并给予当场取缔该违法行为,一起由县检察院交办,2起为群众提供线索。

(2)、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情况

我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相关制度齐全,工作流程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转,报告人员操作熟练个别年长点乡村医生除外,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工作基本规范。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二级医院和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了院感控制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了消毒管理相关制度,消毒剂容器能够定期清洗消毒。

全县各级医院能够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医疗器械、医务人员手、物表等消毒效果进行消毒监测,对紫外线灯照射强度进行监测,并有记录;设立供应室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合理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物品消毒、洗涤、灭菌、存储、发送流程符合标准,灭菌标记清楚,消毒日期明显。

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物体表面定期消毒记录登记情况”落实不到位;村卫生室“乡村门诊日志”“定期消毒记录”不全;“处方不规范”等问题。

(3)、医疗废物废水监督情况

我县没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我县医疗废物目前是由市医疗废物回收处置中心统一回收,县医疗机构,民营医院直接和市医疗废物回收处置中心签订协议由其上门回收,诊所和村卫生室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暂存后交由卫生院统一交给市医疗废物回收处置中心,诊所直接和市医疗废物回收处置中心签订协议由其上门回收。从全年检查结果看,医疗机构基本都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落实部门岗位职责,能较规范使用专用包装袋和容器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转移交接有记录,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比前期有了较大改善。但也有部分个别医疗机构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医疗废物暂存处分类标识不明确;二是个别村卫生室由于医疗废物比较少,医疗废物处置记录登记簿不规范,个别记录不及时;三是个别村卫生室三防设施不到位。四是医疗废物转运不及时;五是个别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卫 建议修改为 室对医疗废物暂存处未定期进行地表消毒和做好登记,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未经环保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的行为。

      医疗废水方面;我县有1家人民医院、1家中医医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6家,民营医院3家的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均已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但有个别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未正常启动使用,其余5家乡镇卫生院还是老式进行投药处理,未安装污水处理器。(黄甲岭卫生院、千家峒卫生院、允山卫生院、粗石江卫生院、夏层铺卫生院)。存在问题:个别卫生院未按相关要求正常启动污水处理器;乡镇卫生院和3家私立医院未开展污水自检工作。

(4)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情况

     我县共有公立中小学57所(含村小),私立中学1所,各类托幼机构81家,全年来出动卫生监督员110多人次,对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覆盖率达100%。

检查内容:一是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是否达标问题;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人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及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与记录等,并对学生健康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校内公共场所是否定期进行消杀;三是托幼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合格证明,餐用具是否经疾控中心抽样检测合格、儿童玩具及其它共用物品是否进行了每日清洗消毒,有无记录;四是学校黑板照明情况、各托幼机构教室及幼儿活动区的开窗通风,室内空气流通情况。五是学校、托幼机构是否具有应急预案和及时向当地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机制。

检查时发现大部分学校、托幼机构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同时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个别学校生活饮用水自来水检测浑浊度超标,2、个别学校教室照明采光不达标,课桌椅与学生身高不匹配。3、个别私营托幼机构还存在对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防控制度未落到实处,4、个别学校的直饮水机卫生差,无专人管理,不能正常使用,对此执法人员均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5)餐饮具消毒监督情况

      我县目前有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乐康餐饮具消毒公司),一年以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6人,重点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的清洗消毒过程、消毒温度和时间、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卫生知识培训、相关清洗消毒及包装用品等进行检查,我县餐具消毒中心委托江永县疾控中心进行抽样检测。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有:1、洗碗车间食物残渣未及时清理;2、更衣室内脚踏池未放消毒液;3、未按规定对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行监督查看,至今已全部整改到位。

(6)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情况

2023年10月份,我局对辖区内湿巾、卫生湿巾、手消毒剂、抗(抑)菌制剂产品相关经营和使用单位是否建立消毒产品索证、索票、登记验收制度,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抗抑菌制剂是否违规添加禁用物质和夸大宣传等行为,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5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15家,所抽查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产品标签、说明书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对未建立索证索票、登记验收等制度的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对1家药店销售的消毒产品,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了立案查处。

4.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情况:全县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共计32家,其中矿业1家,木业3家,砖厂5家,石场5家,其他企业19家,其中暂停7家。其中符合省市重点监管的企业5家,这5家重点监管企业今年都完成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监测和申报。对各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对各企业制作了现场笔录,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2家违法事实清楚的给予了警告和当场行政处罚3000元,责令立即改正。由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责任明确,加大了执法力度,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有效改善了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了全县职业卫生防疫工作整体水平。

经过一年的扎实工作,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企业提高了职业病防护意识,建立和完善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三是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得到了普遍重视,在岗职工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有力地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四是职业卫生防护水平不断提高,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职工作业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定编16人,专职从事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督员只有3人,监督执法无车辆,执法成本高,监督工作面宽量大,现有执法力量难以保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持续性和时效性。

(二)非法行医隐蔽化、多元化给打击非法行医带来了难度

随着近年来对非法行医的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的隐蔽性、警惕性逐渐增强,加上流动性大,造成打击过程中调查取证工作困难。同时,现在的非法行医人员也在研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新的非法行医手段出现,如自然医学的权健火疗,灸草堂,腹推,中医、药膳内服美容,拔罐、刮痧等行为,介乎于养生、治疗、传销之间,卫生法律对于上述内容没有确切的规定,但上述行为又涉嫌非法行医.

(三)群众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意识不强

部分社会公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卫生意识不强,卫生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有的群众还协助非法行医人员规避检查,甚至联合起来暴力抗法。部分监管对象法治观念比较淡薄,违法经营、诚信缺失等情况时有发生。

(四)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淡薄,卫生操作行为欠规范,具体表现在住宿业中卫生人员对布草分类意识欠缺,部分理发店未做到理发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五)部分场所用品用具、空气消毒有不彻底现象。

(六)个别公共场所“三防”设施不够完善。

(七)执法力量薄弱 1、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新上岗、离岗的职工健康体检一般没有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外包工、季节轮换工等非固定工流动性强、工作时间短,职业健康检查率不高,工作难度较大。

(八)有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配合,致使建设项目的预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不力。

(九)有些单位对职业病缺乏协调与配合,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落实不力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速度缓慢。

四、下一步2024年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对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医疗美容”势头不减,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维护我县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2、继续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继续加大监督巡查频次,督促和督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措施,从而有效防范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

3、卫生监督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督促校方整改,促进我县学校卫生工作全面发展,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从严查处,消除隐患,期望通过多方位的检查,使学校、托幼机构对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各方面都保持高度警惕,防止群体性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

4、进一步加强全县餐饮具消毒单位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的自觉性,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安全卫生提供保障。

  5、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6、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性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卫生监测;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7、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积极防范突发性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

8.加大职业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度。

  9、做好单位中心工作,按照省市县的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事。

10.充分发挥各级卫生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理工作的牵头与协调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职业防治工作的有效监管体制。

卫生监督执法局绩效目标申报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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