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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1-00642 分类:
发文机关: 桃川镇 发文日期: 2025-03-06
名称: 桃川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文号 :    
桃川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 2025-03-06 16:06
  • 来源: 桃川镇人民政府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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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桃川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杨春盛

机构地址:桃川镇四香路100号

联系电话:0746-5841241

邮箱:tczfbgs2012@163.com

邮编:425404

办公时间: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 8:00—12:00  ;     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8:00—12:00;   14:30—17:30


桃川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桃川镇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桃川镇机关内设机构综合设置6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设立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驻镇机构。县法院、公安、司法、工商、国土等部门,在镇设置派驻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国土所等。派驻镇的机构,其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征求本镇党委意见。

按党章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共青团、妇联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人大主席团不设立常设办事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党的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5.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禁毒工作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社会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6.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措施;统筹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协调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各项经费落实,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桃川镇设置3个直属事业单位,即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1.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镇政府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按照乡镇机构改革的要求,桃川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个,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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