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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50003/2021-00371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关于江永县潇浦镇永兴采石场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江永县潇浦镇永兴采石场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6-5724467
传 真:0746-5724467
通讯地址:江永县潇浦镇永新路047号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审批股
邮 编:452400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关于《江永县潇浦镇永兴采石场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江永县潇铺镇永兴采石场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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