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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0-00279 分类:
发文机关: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7-29
名称: 关于江永县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号 :    
关于江永县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 2020-07-29 09:34
  •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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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永县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江永县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46-5724467  

    真:0746-5724467

通讯地址:江永县潇浦镇永新路047号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审批股

 编:425400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关于江永县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江永县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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