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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2-00423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上江圩镇 发文日期: 2022-05-18
名称: 江永县上江圩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文号 :    
江永县上江圩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2022-05-18 17:44
  • 来源: 上江圩镇人民政府
  • 作者:上江圩镇人民政府
  • 【字体:   

江永县上江圩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江圩镇人民政府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江永县上江圩镇人民政府在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其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和执法程序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江永县上江圩镇人民政府
  2.执法人员名录

姓名

证件编号

蒋建华

12071700004

杨荣亮

12071900035

二、执法权限
  仅限于在上江圩镇镇、(社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主体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十一、《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十二、《湖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十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十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十五、《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十六、《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十七《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执法的规定,按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以事实为基础,处罚内容与违法行为的实事、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公正、公开、及时实施;

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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