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江永县司法局2020年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
  • 2021-01-20 16:37
  • 来源: 江永县司法局
  • 作者:
  • 【字体:   

江永县司法局2020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势,以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在新的起点上把和谐平安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充满活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机制建设,落实平安建设考核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办事机构,健全责任机制。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平安建设工作安排的日常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政法会议精神,传达有关内容,并将工作要求具体细化,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将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司法所,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把平安建设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加强对创建平安江永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年度考核和平时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抓普法教育工作,加大城乡社区依法治理。按规划的要求,在创新普法形式的基础上,在抓典型上下功夫,以“法律六进”为抓手,认真开展普法教育,落实普法任务,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使依法行政、依法治县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成员带头学法工作,全县村(社区)均已完成集中两次学法工作,每村(社区)按要求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相关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民法典等内容,按要求开展全国及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复核,全县20%以上村(社区)均完成1个以上以法治为主题的公园、广场、长廊、院坝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任务。通过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逐步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城乡社区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抓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春节伊始,开展了“2020年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及“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进一步落实专项调解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时结合全县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础上,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案件等四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化解。完善“三调联动”组织网络、衔接机制及履职等方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完善了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各行业性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全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新增工作人员21名,全县9个乡镇司法所都配备了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医疗、道交、婚调、环境保护、旅游、信访等六个重点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四统一”。确保顺利开展各专业、行业相关的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今年1-11月份县交调委调解各种交通事故纠纷319例,交调委调解员陈远来获评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县婚调委调调解各种婚姻家庭纠纷147例,其他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38例。通过“创安”工作,辖区的刑事发案做到了有效控制,八类重大案件、寻衅滋事、结伙斗殴及其他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流氓类治安案件低于去年同期。全年没有发生群体性械斗、非因正常死亡、集体上访等事件。

(四)抓法律服务规范工作,增强公民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按照亲民、便民、利民、为民的要求,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以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不断优化,着力做好律师民事刑事辩护工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宣传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向各有关单位推荐法律顾问,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开展好企业的维权活动,帮助企业培训法律人才,解答企业发展中涉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开展好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活动,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的指导,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增强社会公信力,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地参与党委、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建立联系制度和责任制度,定期不定期参与党委政府信访接待中涉及法律事项的有关活动,积极化解来信来访群众中的矛盾纠纷。

(五)抓重管人员的监管,全力消除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与矫正小组、帮教小组的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信息化方式,逐一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摸底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在疫情防控期间重点排查是否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是否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疑似或确诊人员密切接触情况;是否有近期前往湖北武汉等地情况、对于具有上述情况的逐一建立台账,并报告相关部门和上级机关。通过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和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照“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的要求,根据《社区矫正法释义》全文逐条学、反复学,做到了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定位、视频督查等方式,每天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已采取了手机APP定位的社区矫正对象每天人脸签到两次;新入矫未下载手机APP,则采用微信共享位置定位,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清,行为去向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防止脱管、漏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出入境报备和边控工作,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向江永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报备,集中保管社区矫正对象的出入境证件,并向市局报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边控,社区矫正对象出入境证件遗失,我局向提请江永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宣告作废。截止到目前,已报备250人,边控30人,集中保管24本,提请宣告作废8本。2020131日起,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对预释放人员提前做好接回预案,安排接回人员和交通工具。县社区矫正股做细接回工作,确保无缝对接工作不出纰漏,不发生安全事故。目前已经接回96人,通过下乡普法宣传、微信公众号推广、村干部协助入户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教育活动,让刑满释放人员多学习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刑满释放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极大消除了社区不稳定因素。

  (六)抓行政执法质量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县4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法规股长共计60余人参加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培训。出台《江永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以江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载体,以规范性文件、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为补充,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方式,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执法记录仪配备情况:县交通局24台、公安局120 台,城管局40台,水利局6台,其他执法单位配备了2台以上行政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了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等15家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共计73卷执法案卷,采取集中评查、现场点评、互相交流的方式进行,结合评查情况来看,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开展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即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对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真正做到“阳光执法”,普遍得到社会大众的一致好评,包括行政管理对象也都积极反应执法人员的执法更加规范、更加文明,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进一步提升了各部门的形象。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政府的权威、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特色及亮点

(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主责职能,助力平安江永建设。全年县司法局负责的平安考评、乡村振兴考评等,市局均给出了满分评价。一是严抓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法治宣传。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局全力做好法治保障服务,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推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抗击新冠疫情、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文件速览》、《湖南律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案例选登》及转发官方发布的疫情消息,为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基础。二是全面《民法典》宣传活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917日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印制《民法典》5000本,免费发放给公职人员、两委员一代表,确保《民法典》在202111日实施前,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为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三是积极部署“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124日,江永县委法治办、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信访局、“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江永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宣传队在知青广场开展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为群众献上一道精彩纷呈的法治“大餐”。据统计,活动共发放关于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模式。今年以来,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的宣传模式,通过法治湖南网、湖南日报、法制周报、江永新闻网、平安江永等网站积极宣传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表新闻近30余篇。同时,大力利用本局宣传平台“法治江永”开展法治宣传,今年以来,发表推送文章200余篇,较好地推动了“互联网+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创新推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助力和谐江永建设。2018年下半年以来,由于缺少公证员,我县公证处停止办理公证业务,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多工作不便。为缓解这一工作局面,我局积极与法院对接,在法律许可的基础上,以及在公共法律服务的职权范围内率先推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新模式,即:通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后,引导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明确法律效力和强制力,及时为困难群众解困纾难,同时为办事群众节约了不必要的额外开支。为成功解决我县因无法办理公证而带来的困惑,走出一遍新天地。目前通过这一调解新模式,已成功调解相关矛盾纠纷10余例,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已在全县司法所全面推广实施。

(三)加大公证便民服务建设力度,助力全县“放管服”改革。20202月县公证处引进两名专业公证人才到岗以来,我局积极向司法部、省司法厅汇报,确保两名引进人才于6月通过公证员任职培训、9月获得司法部任命,10月在市公证协会统一举办新任公证员入职宣誓后,恢复我县公证业务办理。通过办理公证证为当事人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为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的时间,均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证应当提交的材料。同时,还为年老体弱、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办理公证服务,有效满足了老年人的需要。恢复公证办理业务以来3个月的时间,共办理公证45件。极大满足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公证服务的需求。

    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法治建设“齐抓共管”局面还未形成。党政机构改革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迈上了更高的台阶,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构建起了“1+4”工作新格局,机制基本健全。但推进工作合力不够,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单打独斗”现象常见,未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有差距,部分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薄弱,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示范点的创建还存在量少面窄的问题,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四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滞后。五是法律服务市场有待于进一步的规范,律师党建工作质量不高。

四、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六保”“六稳”这一工作大局,补短板强弱项,积极开拓创新,认真履职尽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持续抓好政治建设,不断涵养忠诚担当的斗争本领。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全面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意识高、斗争本领强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持续抓好法治建设,不断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切实提升“互联网+”农村普法工作成效,抓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做好结合文章,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协调联动职能,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升行政复议应诉率,坚持合议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不断升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灵活运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切实提升执法规范性。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使行政执法、行政决策的跟踪评估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持续抓好平安建设,不断筑牢安全稳定的基层防线。

    大力推进县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2021年底前建成规范化标准化县级“智慧矫正中心”。建成具备省统一建设规划、集成各类社区矫正业务应用,涵盖调查评估、衔接接收、矫正宣告、矫正执行、解除矫正等社区矫正各个环节网上办理功能的一体化大平台。构建集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司法所监控、移动监控、电子定位监控、视频点名五位于一体,具备视频监控、指挥调度、视频点名、工作督察、预警预测功能的智慧指挥调度中心。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做好人民调解中心场所建设,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抓好安置帮教和远程探视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四)持续抓好法律服务,不断优化精准高效的服务供给。   

    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公证服务质量,持续推进“上门服务”。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确保服务不打折、服务有成效、服务促民生。

(五)持续抓好中心工作,不断强化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落实好扶贫包保后续工作,积极谋划对接乡村振兴,配合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长效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江永县司法局

                                  202012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