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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250003/2020-0054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松柏瑶族乡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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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湘政办发[2020]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2020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 “一件事一次 办”改革为总抓手,持续打造 “放管服”改革升级版,进一步优 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和 “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一、主动服务复工复产
(一)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围绕复工复产需求抓紧推动 政务数据共享,及时梳理相关惠企政策措施及网上办事服务,在 各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开设 “小微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并与国家和省平台对接,同步发布 推广,推进服务事项一站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 立复工复产专窗,在12345热线平台设立专席,做好政策解读、 答疑解惑,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 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创新办事方式。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经验 做法,积极推行线上全程办、预约错时办、特事秒批办、容缺承 诺办、专人辅导办、主动帮代办等办事方式,抓紧梳理一批与企 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全程 网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省政务局牵头;省
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持续深化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三)推进跨域通办。对两批200件 “事”逐步推行跨县办 理、跨市办理、跨层联办、全省通办;适时推出第三批 “一件事 一次办”事项清单;选取部分 “事”与周边省市探索推进跨省通 办。(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负责)
(四)升级智能导办。梳理已公布事项证照种类、场所性质、 场地面积、区域环评、投资金额等情形和审批要求,形成智能式 菜单,实现在线框选;迭代升级 “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功能,智 能生成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办理时限等基本要 素和办事材料提交方式,简便操作;加快移动端应用,实现 “一 件事一次办”掌上办。(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深化固化制度成果。开展全流程办理环节标准化规范 化建设,建立 “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送达”全 闭环操作规范和事项梳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规范,建立健全 “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运行规范;配合开展立法调研,推进 出台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办法,争取从立法层面解决推进过程 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巩固改革成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品 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六)纵深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许可事 项,重点围绕 “一件事一次办”、“三即”承诺制,推进全链条放 权;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省、市、县、乡四 级权责清单;制定出台全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 录;持续加大向市县和各类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赋权力度,探索 制定省级层面向园区放权赋权指导性目录;大力推行审批服务、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省政务局、省司法厅牵头;省直相关单 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完成依申请办理的政 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共性 要素标准化,实现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统一。建立健全政 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反馈机制。 (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 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八)推动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地。按照 《省直部门审 批服务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省直部门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县进一步落实 “三集中三到位”改 革要求,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到位、窗口审批授权到 位、电子监察到位。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 可权改革。(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 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九)稳妥推行 “三即”承诺制。采取 “服务前移+容缺承 诺+后续监管”等方式,积极推进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
地即开工 “三即”承诺制,实现一般市场主体领照即开业、准入 即准营,新建商品房在房屋交付时即核发不动产权证,社会投资 一般工业项目在取得用地后即可开工建设。 (省政务局、省市场 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州、县市 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建设中介服务超市。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 设,依托一体化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着力解决好中介服务 程序繁琐、收费高、耗时长、垄断性和利益关联性突出等问题。(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十一)做好 “数字政府”顶层设计。组建 “数字政府”建 设领导小组专家组,编制 “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梳理、完善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职能,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出 台 《湖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政务数据资源 共享目录作为信息化项目前置审查必要条件,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程度作为项目投资和验收的重要依据,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 管和绩效评估;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应用,完 善政务信息基础支撑体系,加强网络、平台、安全、基础应用的 建设,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基础支撑能力,打造数据驱动的数字政 府框架,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省政务局 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发 展研究中心等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全面深化 “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 《国务院 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推动网上 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持续开展网上政 务服务应用系统迭代升级,推动一体化平台省、市、县、乡、村 全覆盖,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 APP,推动各级行 政审批、公共服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促进政务服务网上办 理、全程在线、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 秘密等情况外,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一体化平台查询、办 理。(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努力实现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权威高效的政务 服务数据共享协调对接机制,梳理编制政务服务数据需求、供 给、负面 “三张清单”,推进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 享;用好法人、自然人信息平台及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 强化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应用管理,依托一体化平台推动电子 证照数据梳理汇聚、转化更新和共享互认,到2020年底,实现 电子证照汇聚种类突破500种、数据突破2亿条;推动出台 《湖 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省政务局、省委网信办、省 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司法厅牵头;省直相关单 位负责)
(十四)不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以减时限、减环节、 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为着力点,优化简化部门内部、跨部门 审批环节和业务流程,推行 “告知承诺”、 “容缺审批”;组织部 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体验式办理。 2020年各级各部门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 (含三级)事项比例 要达到70%以上。(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 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继续办好管好政府网站。坚持集约融合办网、安全 规范管网,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域名管理,抓好内容建 设,推进资源集约,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实现政府网站健 康有序发展。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国家试点任务,用好试点 成果;挖掘利用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价值,推进政府网站数据治 理和开放,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研判处置舆情、科学决策提供 数据支撑。(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各单位,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十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统筹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 网站整体协同发展,按照 “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 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以用户为中心、内容建设 为根本,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 引导、办事等功能,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公信力。制定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政务 新媒体动态管理台账,对政务新媒体实行常态监管、学评估、 优质运维。(省政务局牵头;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 政府负责)
(十七)加大 “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力度。按照国务院 办公厅统一部署,强化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各地区
各部门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内运行和管理,实现监管 事项 “应接尽接”。协同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提升监管 行为数据覆盖率,切实做好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实现监管数据 “应汇尽汇”。进一步完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 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省政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牵 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持续完善政务服务线下平台体系
(十八)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落实 《省政务 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加快人员、事 项集中入驻,推进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质性运行。市州、县市区进 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扩大场地面积,满足功能需 求,普遍推行 “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加强 “一件事一次办”专窗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设 置,增设涉企政策兑现窗口和政务公开专区。加强乡镇 (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和村 (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基层政务服 务 “一门式”全覆盖,推行帮 (代)办服务,打通服务群众 “最 后一百米”。(省政务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 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九)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深入贯彻落实 《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立 健全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继续开展市州营商环境评价,有条件的地方向县市区和园区延 伸。(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和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建好用好 “好差评”制度。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 “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 (国办发 〔2019〕51号),进一步完善 “好差评”制度,延伸评价触角,逐步实现 “好差评”对政务服务层级、事项、渠道和评价对象全覆盖;建立数据、差评处置监督机制,规范差评处置程 序,确保差评件件整改到位;推动政务服务 “好差评”纳入绩效 评估。 (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一)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建立健全智能化、规范化行 政效能监管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应用管理,推进网 上政务服务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红黄牌预警催办纠 错机制,强化办理时效监管,促进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法定办理时 间提速率和承诺办理时间提速率稳步上升;加大 “省长信箱”群 众来信办理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 (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 研究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二)持续推进12345政务服务客服号建设。将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嵌入政务服务全流程,规范热线服务流程标准,丰 富、更新知识库,拓展数据支撑能力;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 增强12345政务服务客服号影响力。 (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 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七、创新政务公开
(二十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9〕54号)精神,全过程推进决策、执 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方位做好解读回应,全流程优化 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 (省政务局牵头;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政务管理服务工作作为 “一 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要结合工 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各级政务管理服务部门 要履职尽责,加强技能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 验,加强统筹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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