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3-00640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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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必须为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个人用不用缴费?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工伤保险如何缴纳,个人用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三、哪些单位必须为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凡是在我们国家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参加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职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不仅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而且在相关部门的监管、督促下,能有效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足额获得条例规定的各项待遇,包括获得从工伤保险基金长期领取的待遇,从而解决职工工伤后维权困难、待遇落实难、长期待遇得不到保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