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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4-01079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09-20
名称:  江永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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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永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 2024-09-20 16:11
  • 来源: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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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4〕71号)和《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等文件要求,为实施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专门机构的作用,为职业农民提供更好的便捷服务,特向社会遴选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及培训机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按照培育机构自愿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二、基本条件

培育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s://www.ngx.net.cn/)培训基地库中的农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均可参加遴选。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教育培训资质,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能够根据文件要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教学管理方案,且近5年无不良记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能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熟悉农民培训的特点,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4.具备满足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固定办公场所、集中教学场地和相应设施设备;有稳定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机构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具有开设涉农专业教育和农民教育培训的经验,以及进行长期跟踪指导和服务的组织能力。

5.自愿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并具有实行信息化管理的条件。有配合做好书籍采购、精品课件、录像、编辑整理工作、完成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6.有合作实训基地。基地的产业或产值达到一定规模,在当地有示范及带动作用,并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等基本设施条件,可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企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作为基地。

7.自愿承担并实施好江永县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专项行动。

8.完成年度审计并上报审计结果到主管部门。

9.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有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

三、培训任务

江永县2024年培育高素质农民任务共计220人,共计划遴选三个培训机构。

培训任务一:1、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50人(1个班),

2、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50人(1个班)。

以上培训任务共遴选一个培育机构。

培训任务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50人(1个班),遴选一个培育机构。

培训任务三: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70人(1个班),遴选一个培育机构。

参加遴选的培育机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报2个以上培训任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培育机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局党组会研究后确定培训班的培育机构。

四、需提供材料

培育机构自愿向江永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江永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附件1)、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培训资质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请具备条件的培育机构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5点30分前将所需材料送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印象城小区3栋1602办公室)

六、认定程序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相关材料后,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审查培训单位的资格,择优选择培训设施好、质量高的培育机构作为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邓大旺。

联系电话:0746-5722551,15367524628(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1:江永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

附件2:江永县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

江永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请培训的专业(任务)

可承担培训人数

教师情况(专兼职教师人数、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等)

培训场所情况(教室、住宿、食堂的面积、数量及接待能力等)

实训基地情况(名称、地点、数量及面积等)

设施设备情况(教学主要设施设备名称、数量、价值等)

培训专业情况(指培训专业名称、能力、业绩等)

附件2

江永县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

因素

分值

培训资质

10分

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s://www.ngx.net.cn/)培训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培训资质,具有一定的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的能力。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财务规范

7分

财务部门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金管理规范的计5分;每年开展审计的计2分。

培训机构的人员配备

5分

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培训机构要聘请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中注册的老师授课,且实践经验丰富。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0分

配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1、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2分);2、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学员报名和学员培训联系人,及信息管理平台录入、维护、管理(2分);3、配备专人做为培训班的班主任全程指导、协调培训工作(2分),4、指派人员做为后续跟踪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4分)。注:提供分工明细表加盖公章

培训条件

5分

有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s://www.ngx.net.cn/)培训基地库。

1、有自建培训实训实践基地(涉农)的计5分;

2、有长期合作培训实训实践基地(涉农)的计3分。

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分

1、培训机构具备提供50人以上的培训场地(多媒体教室)的能力;(2分)

2、培训机构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的就餐要求和能力。(2分)

3、培训机构具备提供标准双人间住宿条件的能力。(2分)

4、培训机构具备开设相应专业的设施设备。(2分)

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培训方案

24分

根据遴选方对本项目的说明和要求提供6项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内容、课程设计、培训形式、教学评估、分工与管理措施,但不限于)的详细可行性培训方案参与综合评审:

1、培训方案完全满足要求并有创新举措的,计24分;

2、培训方案完全满足要求的,计16分;

3、培训方案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计8分;

注:每缺一项扣4分

跟踪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遴选方对本项目的说明和要求提供4项内容(跟踪服务方式、服务团队能力、服务覆盖率、经费保障,但不限于)的详细可行性跟踪服务方案参与综合评审:

1、跟踪服务方案完全满足要求并有创新举措的,计10分;

2、跟踪服务方案完全满足要求的,计6分;

3、跟踪服务方案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计2分;

注:每缺一项扣2分

类似业绩

6分

1、2021—2023年承办过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且县市区参训人员反映良好的,计2分;

2、入选部、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的,计2分。

4、上年度承办过本市农业农村部门培训项目,表现优秀的计2分。

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应急保障方案

10分

根据遴选方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保障措施等要求(含疫情、疾病、消防、安保、食品安全、突发状况但不限于培训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计状况)提供切实可行的应急保障方案。

服务承诺

5分

承诺完全按照遴选方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如质完成项目实施。

合计

100分

1、申报材料的每个部分要全面、详实,本表只提供一个书写提纲、顺序和格式,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后。

2、评审结论标准:综合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数。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遴选出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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