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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4-00075 发文日期: 2014-04-21 发布机构: 民政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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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永县民政局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14-04-21 10:51
  • 来源: 民政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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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民党发〔2014〕1号
 
中共江永县民政局党组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场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曾志峰  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亚明  局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苏永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志全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应盛  党组成员
成  员:吴成立  欧阳海英  周永恒  羊明健  唐佐林
        游尹波  何云雄   金月华  刘旭高  伍成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
办公室主任:吴成立 
办公室副主任:周永恒  唐佐林  陈燕
附件:县民政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
 
 
 
 
 
 
中共江永县民政局党组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全县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局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经局领导小组同意,成立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材料组:负责与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联络协调,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县委督导组指示;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讲话材料,协调整个活动安排;负责起草实施方案、征求意见、阶段总结和情况汇报;负责问题梳理、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完成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组长:吴成立)
2、简报信息组:负责简报编辑、典型宣传、工作综述;负责民政网站、市、县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和事件评述;完成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组长:唐佐林)
    3、督促整改组:负责督促指导各股室、直属单位开展实践活动;组织集中学习教育,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完成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组长:周永恒)
3、会务后勤组:负责整个实践活动在局里的日常保障;资料归档;落实活动经费、保障活动基本办公条件;负责重大活动会务安排;完成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组长: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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