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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瑶族乡 关于重新梳理本单位《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部门:
按照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及要求,依据《永州市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我乡重新梳理了《兰溪瑶族乡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 兰溪瑶族乡人民政府《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兰溪瑶族乡人民政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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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范围 | 抽查标准 [1]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抽查方式 | 抽查内容 | 备注 | |||
1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第五十二条。 | 兰溪瑶族乡人民政府 | 兰溪瑶族乡辖区内个体私营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3% | 2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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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的监督检查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五条。 | 兰溪瑶族乡人民政府 | 兰溪瑶族乡辖区内个体私营企业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13% | 2次/年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设立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三)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配发,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情况; (四)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查情况; (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八)安全生产台账登记情况; (九)消防设备使用情况,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十)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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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保持对外公布事项的统一性,抽查标准仅保留《文件依据》
为保持对外公布事项的统一性,抽查标准仅保留《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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