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3-0105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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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湖南省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湘财绩〔2020〕5号)、《江永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江永财发〔2021〕93号)的要求,县教育局对本局的2022年度整体部门支出资金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教育局机关现有在编干部职工7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60人;退休人员62人。
2、教育局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144所。其中:普通中小学28所(小学10所,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完全中学2所,省示范性高中 1 所,职中1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另有完小8所、教学点 35个,幼儿园 73所(公办学校15所,民办学校58所)。2022年12月,全县在职在编教职工2593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充分发挥资金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推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优化整合教学资源,提升办学条件和质量。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江永县教育系统基本支出37289.6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43所学校及局机关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江永县教育系统项目支出8344.8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43所学校及局机关的项目支出。其中:教育支出8094.62万元,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支出150.27万元,学前教育支出1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教育系统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万元,均为学前教育专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教育系统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教育系统2022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全部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整体跟踪,从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的拨付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教育资金项目任务目标明确,资金到位比较及时,并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目前各项目持续稳定进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县项目基础数据信息真实、资料收集齐全,每一个项目都有完整的资料,实施进度也基本达到上级的要求。目前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学生、家长、人民群众都很满意,本次绩效综合评价得分为100分。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教育资金拨付流程复杂,教育局国库专项资金不能直接下达到各学校,只能由财政直接下达各学校国库,各单位录单后再支付,实施时间跨度大,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评价工作要各部门协调齐头并进,制定方案,各司其责。通过绩效评价,要加强资金的管理。一是强化项目制度管理,严格项目资金审批程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我县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基建管理、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环节和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强化教育专项在预算、分配、拨付、财务管理、审计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二是强化项目统筹管理。实行局领导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对联系学校各种项目资金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较好,有力推动了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教育局将在江永政府网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江永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