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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1-00789 分类:
发文机关: 江永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6-07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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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 2021-06-07 14:58
  • 来源: 江永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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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21号),为做好我县村初中、小学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数

2021年,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县普通计划初中起点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数共95,其中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25名,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40名,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男教师20名,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10名,具体计划数详见附件1

二、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二)专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五年一贯制专科的培养模式。

主要由省内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本次报名的对象为2021年江永县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已预报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1.基本条件

1)持有江永县户籍的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年龄未满18周岁(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参加了2020年永州市生物、地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5)持有江永县户籍,在永州市范围内,未在江永县初中学校就读的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江永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定向培养考生体育测试,并到江永县定向培养考点参加中考。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其他条件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

2)报考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为已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且持有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6月10日

、招生办法、程序及相关政策

详见省厅文件中的《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附件20)和《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相关政策说明》(附件21)。其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培养类型,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

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各学校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做好定向培养招生宣传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二)报考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考,考试的具体时间、科目和内容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致。

(三)请各学校将符合报考资格的学生本人及户主的户口簿复印件、扶贫手册“家庭成员”栏的复印件(扶贫计划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初审并加盖公章;《定向培养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扶贫计划定向培养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先交到县教育局扶贫办审查)、《公费定向培养生报考志愿》、《江永县2021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汇总表》(含纸质档和电子档<发送至rsg5730553@163.com>)、扶贫手册、学生手册、近期免冠彩照1在背面写学校和学生姓名)等材料于611日上午12:00前报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复审

(四)各学校的《江永县2021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汇总表》汇总、审核无误后,请复印,并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报名考生确定后,一律不再追加;考生报考志愿确定后,一律不再调整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的各项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和监督。

(六)本通知内容如有与省、市文件相悖的情况,按省、市文件执行。

附件:1.附件1-江永县2021年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95名)

2.湘教发〔2021〕21号 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江永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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