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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19-00450 发文日期: 2019-11-04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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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专项实施方案
  • 2019-11-04 10:04
  • 来源: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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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

就业扶持专项实施方案

(送审稿)

易地扶贫搬迁已经转入以后续帮扶、稳定脱贫为重点的新阶段,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是后扶阶段需要突出抓好的重大任务。湘西地区是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的重点区域,前几年后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提供了示范。为进一步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果,确保群众实现稳定脱贫,2020年拟安排湘西开发专项资金,继续设立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专项,对易地搬迁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产业项目,贫困户自主创办的农业产业项目及吸纳搬迁贫困户就业的经营主体予以奖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对象

1、特色农业产业项目。特色农业产业项目适应安置搬迁户实际需要,带动群众脱贫效益较好,拟对2019-2020年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建档立卡搬迁户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产业项目按一定标准给予奖补,以鼓励产业经营主体带动搬迁贫困人口建立生产基地,提供种子种苗和农资、生产技术、订单收购等服务,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增加搬迁贫困人口收入。同时,对贫困搬迁群众自主创办的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项目,也可给予适度奖补,鼓励贫困群众自主创业、艰苦奋斗,通过辛勤劳动实现稳定脱贫。

2、吸纳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就业的经营主体。为促进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就业,拟对2017-2020年吸纳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就业的经营主体(包含扶贫车间)以2020年实际发放工资额度按一定标准予以奖补,以鼓励经营主体优先吸纳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就业,引导搬迁贫困人口向旅游服务业、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工业企业等二、三产业转移。

二、奖补标准

1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奖补标准。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奖补标准参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及省林业厅印发的《湖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国家补助参考标准》执行,奖补标准不得高于投资估算标准的40%(详见附件5-1)。搬迁户自主创办的农业产业项目奖补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吸纳易地搬迁贫困户就业经营主体奖补标准。对招用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营主体,按照建档立卡搬迁人员年工资收入的40%给予奖补。

3、单个项目安排奖补资金标准。本专项单个项目安排的专项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奖补计划安排原则

1、突出搬迁贫困人口受益。优先支持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受益多的项目,单个项目建档立卡搬迁户参与及家庭受益人口不得低于15人。仅通过入股分红、土地流转等方式让搬迁户受益的农业产业项目不安排奖补。搬迁户自主创办的农业产业项目不受参与人数限制。

2、择优选择。根据产业项目和经营主体在安置区域的投资规模、带动作用、综合效益等情况,择优筛选。

3、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要求,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国家禁止类和限制类、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

4、产业奖补资金不重复安排。2017—2019年已获得湘西地区产业开发专项资金支持的农业产业项目不再安排产业奖补资金。

5、真实性、合规性原则。各有关县(市、区)发改部门要严格把关,必须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参与人数及受益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查,出具正式审查意见(详见附件5-45-5),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奖补资金计划申报审核程序

1、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省财政厅下发上报2020年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2、各县(市、区)按照奖补资金计划申报要求,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计划,并抄报市(州)发展改革委。

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各县(市、区)奖补资金申报计划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正式下达各县(市、区)2020年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奖补资金计划。

各县(市、区)申报及实施情况纳入2020年度易地搬迁年度考核范围。对于申报及实施情况较好的市县,将适当给予奖励;对于申报及实施情况差的市县,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暂停下一年度计划、收回专项资金等措施予以惩戒。

附件:5-1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投资估算和奖补标准

5-2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特色农业产业基地)计划申报表

5-3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计划申报表

5-4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审查意见表

5-5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项目审查意见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91028


附件5-1

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投资估算和奖补标准

项目

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标准

奖补标准(不高于投资估算标准的40%

工业原料林、生物质能源林

整地、挖穴、栽植、幼林抚育管护前3

650/亩(针叶树)、595/亩(阔叶树)

不高于195/亩(针叶树)、178/亩(阔叶树)

油茶新造

清理杂灌、整地、定植、抚育管护

1068/

不高于320/

油茶低改

清理杂灌、品种改良、垦复、施肥

1068/

不高于320/

茶叶新造

撩壕建梯、整地、定植、抚育管护3

2500/

不高于750/

茶叶低改

改土、施肥、修剪

1000/

不高于300/

毛竹新造

选购母竹、撩壕、栽植、幼林抚育

1830/

不高于549/

毛竹低改

清理杂灌、垦复、施肥

1400/

不高于420/

经济果木林、药材林

撩壕建梯或挖大穴、苗木定植、施基肥、幼树整形修剪

2000-3000/

不高于600-900/

金银花低改及新造

整地、选种、品种改良、垦复、施肥、培管

1200/

不高于360/

特色蔬菜种植

整地、选种、品种定植、垦复、施肥、培管

1000-2000/

不高于300-600/

养殖业

养殖棚舍建设

棚舍:1200-1400/平方米

棚舍:不高于360-420/平方米

附件5-2

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

(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奖补资金申报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业主

建设内容及规模

20192020年新增总投资

申报奖补资金

可安排奖补资金最高金额

建档立卡搬迁户参与及家庭受益人口数

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参与项目建设情况

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受益情况(必须明确年人均增收金额)

户数(户)

人数(人)

填表说明:1、项目名称应为:**乡镇****种植基地或**乡镇****养殖基地;2、建设地点应为:**乡镇**村;3、项目业主应为全称,各级政府部门不得作为项目业主;4、建设内容及规模应明确具体;5、总投资=建设规模*投资估算标准(附件5-1),可安排奖补资金最高金额=最高补助标准(按附件5-1投资估算标准的40%*建设规模;6、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参与方式及受益情况、项目综合效益应明确具体。


附件5-3

2020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奖补资金申报计划表

单位:万元

经营主体名称

经营主体

所在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2020

营业收入

吸纳建档立卡搬迁户就业及

家庭受益人口

为参与就业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发放的年工资金额

申报奖补资金

主要联系人及电话

户数(户)

人数(人)

就业人数(人)

2020年发放工资金额

填表说明:1、经营主体名称应为全称;2、经营主体所在地应为**乡镇(街道)**村或**园区;3、申报奖补资金应小于或等于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发放年工资金额的40%



附件5-4

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审查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建设地点

20192020年新增总投资

申请奖补资金

项目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效益等情况):

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情况:

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情况(必须明确年人均增收金额):

县(市、区)发改局审查意见:

                                           

日期(公章)


附件5-5

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项目审查意见表

经营主体名称

经营主体所在地

主营

业务

2020年营业收入

申请奖补资金

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情况:

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资发放情况:

县(市、区)发改局审查意见:

                                 

日期(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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