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4-0091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机构名称: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人:蒋淼
机构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潇浦镇行政中心A栋二楼
电话:0746-5722831
传真:0746- 5722831
邮编:4254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主要职责:(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负责提出全县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全县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的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协调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
(四)负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意见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以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建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负责贯彻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县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拟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措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负责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意见措施,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县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负责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相互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全县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政策,研究拟订全县重大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依法组织价格听证会和价格专家论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负责拟订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参与审行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负责管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负责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依法组织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粮食、物资等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粮食、物资和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工作;承担救灾物资储备,以及县直其他部门的相关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军粮供应等工作。
(十四)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政工股; 2、发展改革规划股; 3、社会发展股;4、法规股; 5、固定资产投资股;
6、农村经济股;7、工交能源股;8、环资节能监察股;9、价格调控股;10、价费管理股;
11、粮食调控与储备股;12、粮食执法督查股; 13、重点项目管理股;14、国防动员股;
下属单位:
1、江永县湘西地区开发事务中心;
2、江永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3、江永县价格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