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江永县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根据《永州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方案》《江永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制定并报送江永县打好“六仗”子方案>的通知》,我办起草了《江永县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征求意见建议,请各牵头单位召集各责任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特别是附件中的任务清单),经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月3日上午12:00前反馈县优化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郑雄方,5755216。
邮箱:jyxyhb@163.com。
附件:1.江永县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市县相关文件
江永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附件1
江永县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精神,为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推动营商环境持续见好,在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江永力量。根据《永州市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对标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一批利民惠企的创新改革落地生效,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将营商环境打造成江永核心竞争力,让市场主体选择江永、爱上江永。
二、工作任务
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施策,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改革创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国资国企、要素市场化、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等改革。以开放促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推动湘商回归。以服务强一流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落实“十个坚决”措施。以法治护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具体工作事项详见附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永县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专班,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召集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工商联、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气象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等。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优化办),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都要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专抓,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推进。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统筹部署,持续加强工作力量和队伍建设,按照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调度会,随时掌握各项措施任务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度、通报工作进展、曝光典型案件。
(三)强化监督问责。实行县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专班负总责,工作专班抓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的责任传导工作机制,切实压实持久仗工作责任。县人大、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办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效果不好的单位,严格依纪依规问责处理。在工作推进中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要严肃执纪问责,形成强烈震慑,确保持久战走深走实、有力有效。
(四)加强宣传推广。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县宣传重点,提高全社会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认知度,实行多形式的系列专题宣传,加强在各级内刊及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的宣传,树立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形成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完善投诉举报受理、社会监督机制,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各领域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良好氛围。
附件:江永县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江永县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工作事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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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改革创一流环境 |
1.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改革。 |
深化政银企合作,加强水、燃气、科技研发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行政管理类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及时率、上报率、合规率均达到100%。完善企业增信措施,创新拓展融资产品,推动企业融资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进一步深化“信易贷”“银税互动”,依托永州市综合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加大信用贷款和首贷投放力度,力争2023年通过平台为企业授信12亿元、投放贷款10亿元,提升市场主体获贷便利度,实现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
县政府金融办 |
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云津公司等相关县直单位 |
2023年12月 |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1)落实工改3.0版重点任务,让工程项目审批更快,实现政府投资工程审批时间压减至49个工作日以内,其他社会投资审批时间压减至35个工作日以内。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政法委国安办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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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好用活区域评估,对园区内满足区域评估应用条件的项目实现100%全覆盖应用。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产业开发区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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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改革创一流环境 |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3)深入推进施工图“多图联审”,持续完善优化“多图联审”体制机制,严禁线下审查、体外循环,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政策,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确保违反强条移交率达100%,进一步提升审查质量和时效。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局(人防)、县城管局 |
2023年6月 |
(4)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承诺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改变建筑外立面和建筑结构,不变更使用性质等情况下,无需提交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材料;建设单位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分三阶段或两阶段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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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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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进实现“验收即开业一件事”,将新建商业经营性项目建设的联合验收事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检查、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的办理整合成“一件事”。 |
县住建局 |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 |
202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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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面推行“四即服务”,对园区项目采取“提前介入、预先服务”的方式,依托省自然资源智慧平台主动为企业提前做好用地选址、准入评审、用地报批等服务,细化项目分类,开展流程定制化审批服务,实现“洽谈即服务”;在土地供应环节,深化“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将建设条件、经济指标、管理指标等指标清单一并交付,并探索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精简审批手续,实现“签约即供地”;在施工许可环节,根据工程开工建设实际需求,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优化项目报建时序,做好“开工即配套”的改革工作;在竣工验收阶段,将园区建设项目的不动产权属调查和土地、规划、房产测绘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之前,将“竣工结算备案”和“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等事项调整到竣工验收备案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联合验收,实现“竣工即办证”。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气象局、县政法委国安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产业开发区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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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改革创一流环境 |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7)全面推进企业水电气联动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通过简化接入流程,提前介入服务,联合现场踏勘,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和线上办理,实现企业用户一次报装,即可获得水电气接入服务。 |
县住建局 |
县城管执法局、县科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来水公司、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 |
2023年11月 |
(二)以开放促一流环境 |
3.进一步推进放权赋能。 |
(1)持续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持续在全县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应用。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委组织部等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 |
(2)通过“一园一策”、“点面结合”助推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以永州经开区、江华县园区模式示范引领,实行“一园一策”,通过精准赋权,事与权配套下放,全力实现“园区事园区办”。结合“帮代办”工作,力争“放权赋园”事项“一厅办、一人帮”。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委组织部、产业开发区等县直相关单位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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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动建设自贸协同联动区。 |
结合产业特色加强与各自贸片区(区块)对接合作,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实施外贸创新主体行动,建设自贸协同联动区,提升外贸发展规模和质量。 |
县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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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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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 |
深化口岸跨区域通关协作,探索创新监管工作方式和货物通关模式,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合规成本、改善通关服务,提升通关便利化整体水平。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便利企业开展外贸业务。推动永州蔬菜直供香港试点工作正常化开展。 |
县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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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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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服务强一流环境 |
6.建好用好“湘易办”。 |
(1)精心打造“湘易办”公众版。全县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通过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面对接整合至“湘易办”,政务服务及高频应用要按规范全量接入,打通用户体系,实现数据互通共享,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明确聚焦群众常办事项,深化数据赋能,优化创新政务和公共服务流程,全面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场景,大力推进减证明、减材料、免证办、码上办,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大力推动“免申即享”、“一照通”、“跨省通办”等改革,进一步丰富创新应用场景。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部门 |
2023年12月 |
(2)升级扩容“湘易办”政务版,完成“湘易办”政务版全县组织架构搭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务人员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加快推进全县已建非涉密办公系统和高频办公应用规范接入,推动“湘易办”政务版在全县范围广泛应用,尽早实现机关内部运行“一件事一次办”。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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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持续擦亮“一件事一次办”品牌。 |
优化服务拓展,2023年底前实现办证、就业、婚姻、“身后”、企业用工、员工保障、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10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应用“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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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服务强一流环境 |
8.强化跨省通办保障。 |
进一步完善跨省通办合作机制,建立事项动态调整、问题反馈处理机制。针对现有事项进行综合研判,全力做到系统互联互通,减轻审批部门工作负担。进一步推动“跨省通办”服务延伸,力争在县本级、乡镇(街道)两级办理更多“跨省通办”事项。压实各职能部门“跨省通办”事项办理责任,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 |
9.打通数据壁垒。 |
根据《湖南省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指南》,结合实际,适时调整江永市政务数据归集目录,整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数据共享“三张清单”,形成以应用为主的县级政务数据目录。健全完善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推进数据资源有序开放。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实现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有江永特色的场景化应用,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提供便利。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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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常态化开展“送政策稳增长促发展”行动。 |
(1)全面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细化实化政策措施。 |
县发改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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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宣传专栏”、微信群等线上线下载体,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推送,加速释放政策红利,提振企业信心。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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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续推广“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政企交流活动1-2次,通过开展政企交流早茶会、“政银企”座谈会、“特定主题”交流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活动,与企业面对面交流,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台账化、清单化管理,挂账督办、对账销号,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
江永产业开发区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科工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工商联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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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服务强一流环境 |
10.常态化开展“送政策稳增长促发展”行动。 |
(4)按照“市级统筹、属地包干、部门协同”模式,构建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建立联系服务企业“白名单”制度,聚焦重点企业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帮助解决融资、用工、用地等发展要素问题。 |
县科工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长期坚持 |
1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增效”。 |
(1)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等领域价格衔接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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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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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企业负担状况调查,跟踪分析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情况、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整治和营商环境等堵点痛点问题,了解企业面临的负担问题和政策诉求,督促各级有关部门予以分类解决,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
县科工局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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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做实做优“三个专窗”,即“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潮汐窗口、绿色通道快办专窗,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业务快办通道,做好服务兜底。完善和发挥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改进机制,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
县税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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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应用,提升政策宣传辅导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实现惠企政策实时归集、精准推送、线上办理、快速兑现。 |
县税务局 |
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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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服务强一流环境 |
1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增效”。 |
(5)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强化预审,简化退税审核程序,进一步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核时限,将留抵退税年平均审核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强化退税风险防控,确保留抵退税安全快捷直达纳税人。 |
县税务局 |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 |
持续推进 |
(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12.强化法治保障。 |
(1)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生产安全、金融安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
县司法局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2)促进多元解纷。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各类调解委员会及时调处涉企、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纠纷。按照“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的原则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纠纷能力。 |
县司法局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调解委员会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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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决抬高全县营商环境坐标,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细化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争取获得湖南省真抓实干奖励。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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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
(1)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 |
县司法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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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13.维护生产经营秩序。 |
(2)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抽查事项清单,事项清单应明确检查依据、主体、对象、方式等内容;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3月25日前完成2023年度抽查计划的制定,抽查计划应覆盖所有抽查事项,其中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20%。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和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所有双随机抽查应在11月15日前完成,做到年度计划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完成率100%、结果公示率100%。 |
县市监局 |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长期坚持 |
(3)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和信用核查。建立健全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机制,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认定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共享的信用信息为基础,对全县市场主体进行公共信用评价评级分类。对公共信用评级好的市场主体,优先财政资金支持,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提供加快办理、容缺办理,在行政监管中减少抽查频次等守信激励措施,拓展“信易+”惠企业便民应用,加强信用核查,依法依规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真正做到让守信主体,获得便利和实惠,让失信主体,受到警示和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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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14.推进公正司法。 |
(1)探索诉前调解和繁简分流机制,努力推进行政审判流程标准化试点工作,强化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适用率,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建立1家诉前调解工作室,聘请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诉前调解率达到50%,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实现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不低于90%。简易程序适用率不低于80%,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不低于0.5%。 |
县人民法院 |
各相关单位 |
2023年12月 |
(2)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网络司法拍卖,解决变现难问题,强化执行管理,构建完美执行队伍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保证执行权依法高效运行。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提高处置财产变现率;规范执行管理。 |
县人民法院 |
各相关单位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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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执行不能”案件及时转入破产程序,通过破产途径合法有序退出市场,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加强执行转破产移送,对于执行过程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企业,要及时移交破产审理。执转破案件数不低于1-2件。建立破产案件分级审理机制,对于无产可破,债权人少的案件及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于疑难重大案件进行专项审理,加快审理进程。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数争取1件。建立积案清理台账。对于已经处于三年以上案件以及临近三年以上案件要建立台账,随时进行案件梳理认真分析案件久拖不决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三年以上积案清理率不低于30%。加强管理人的监管。完善管理人考评体系。落实个案履职评价制度,完善评价细则,建立个案动态管理+年度静态管理机制。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参评率达100%。 |
县人民法院 |
各府院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
2023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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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1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
(1)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将政府信用评价指标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打造政务失信记录系统,将各级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记录至其中,并依法依规逐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 |
(2)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督导相关单位及时履行生效的司法判决。积极推进政务诚信的诉讼执行的衔接,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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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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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持续深化《保障中小金业款项支付条例》宣贯,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局域网站、公共服务热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加强宣传。加大中小企业欠款投诉受理办理和督办力度,定期开展专题研究,严格落实“投诉受理、书面交办、现场督办、约谈通报、追责问责”五大机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监管,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纳入国有大型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和企业内部绩效考核,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动态清零。 |
县科工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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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明确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坚决防止出现新增欠款,将拖欠账款风险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新增拖欠。 |
县发改局 |
县财政局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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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法治护一流环境 |
16.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
(1)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和联系服务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并依法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长期坚持 |
(2)从严查处损商案件。严格落实《江永县优化营商环境“八个一律”硬性措施》,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深挖细找,严查重处,扩大曝光度和教育面,强化震慑和警醒作用。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纪委监委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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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测评监督。配合开展“市县两级百个科室营商环境大测评”活和全市园区营商环境大测评,邀请市场主体对具有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公共服务职能科室进行测评,倒逼各部门优化服务、改进作风、提升效率。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纪委监委、县工商联、产业开发区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