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分享到:
关于《关于2025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 2025-02-12 16:00
  • 来源: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关于《关于2025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湖南省2025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等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5〕3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核定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5〕2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关于2025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就起草工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切实减轻学生及学生家长负担,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制定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管理政策。

2.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3.进一步强化教育收费监督管理。

三、制定的文件依据

1.《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

2.《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

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湖南省2025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等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5〕37号);

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核定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5〕23号)

5.《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307号);

6.《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307号)。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