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永县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十条
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2〕1号)文件精神,要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夯实农业现代化物质基础,加快装备补短板,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我县农业机械化建设、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对于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农机装备推广应用、更好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起草,征求了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财产保险公司、县政府金融办、县供销联社及各乡镇意见,县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县市监局出具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022年10月28日经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三、文件主要内容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江永实际,文件明确提出了我县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十条政策措施:一是补齐农机作业条件短板,二是充分发挥农机服务主体作用,三是切实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四是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具推广应用,五是高标准建设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六是加快培育农机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八是确保机棚机库建设用地指标,九是强化农机生产安全与产品质量监管,十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农机化工作。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对发展农机服务主体数量、农机新装备品种、购机补贴标准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该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
五、新老政策差异
1.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力争2022年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7%,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47%以上,水稻机插机抛率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7%以上,水稻机插机抛率达到61%以上,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并将以上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各乡镇。
2.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市监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财产保险公司、县金融办、县供销联社及各乡镇等单位的工作责任。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