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永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一、 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永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市监局在征询各部门意见之后,起草了实施方案草案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 文件主要内容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江永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县级推进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县市监局,由县市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制定配套措施。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科工局等指标牵头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分工和目标清单,制定出台本部门实施方案,并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年度、分解到各乡镇。其他相关责任单位也要制定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明确路径方法。一是促创业热情加倍激发。二是帮市场主体减负前行。三是助行业龙头乘势而上。四是为企业发展除冰破障。
(四)强化督导考核。推进机制办公室要牵头负责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四、政策特点
做好“加减乘除”法,一是高位推动做“加法”,培育市场主体。二是控制成本做“减法”,优化市场环境。三是激发活力做“乘法”,育强市场主体。部门联动做“乘法”。四是破解难题做“除法”,服务市场主体。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