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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江永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 2020-10-25 20:12
  • 来源: 住建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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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江永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永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指导。现对《实施方案》予以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全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项指标稳步提升。但由于底子薄、基础差、起步晚,对标里要求和周边县区仍有差距,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日益严格的大背景下,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亟须加快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9月29日政府召开2020年第37次常务会议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江永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对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指导。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和政策亮点

《实施方案》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基本思路、目标任务”两个方面内容。基本思路强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县域统筹、打捆实施,厂网一体、建管并重”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2020-2022年),全县统一规划、建设一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目标任务强调到2022年,实现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在时间节点上,有效计划,梯次推进;在运行保障上,先建机制后建设施,确保建得起、转得动。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做好专项规划创新建设模式;多方筹集资金;严格技术把关;强化项目建设和运营监管五个方面。强调要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分批整体打包,用EPC模式推进;坚持管网系统雨污分流,坚持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和集中相结合,多点布置污水处理设施,减少管网投资;资金筹集渠道包括债券资金、财政补助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等。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核心是实行“省统一规划、统筹指导、县区统一实施、乡镇具体配合”的组织管理模式。明确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县发改、财政、城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策体系

   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地落实,住建局按照省住建厅已出台的《湖南省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技术导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积极制定乡镇污水处理与排水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科学选择建设模式,率先在全市制定了收费制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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