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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优组发〔2024〕2号)关于印发《江永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4-10-08 10:56
  • 来源: 江永县数据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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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永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永有关单位:

江永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意,现将《江永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永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江永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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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度重点任务》《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永州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和《永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创优全县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2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打响营商环境品牌,提升整体发展形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根本目的,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降本增效、机制建设、规范执法、数字赋能、服务优化等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迭代升级,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降本增效,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降低用地成本。落实关于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等土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用地清单制,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中的共享共用。建立土地超市,为投资企业提供一站式选地购地平台。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工业项目用地,在首次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可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准予办理报建手续;剩余价款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1年内全部缴清且不计利息。鼓励企业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对符合规划的增加部分可不计收土地价款;对新建建筑超配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2.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内(含)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和有贷户数的监管考核,保障更多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对单户融资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且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0.5%的新增业务,按年化担保金额的0.5%给予担保费补贴。加大对银行无还本续贷考核力度,每年度续贷余额占比和增速、年内累计发放续贷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成立县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分中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财政局、驻江永县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县直相关部门。)

3.降低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成本。实现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网络通讯报装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同踏勘、一并接入。普通用电客户用电报装,供电企业高压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低压办电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用水用气报装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落实国办函〔2020129号、湘发改价商〔2021607号文件有关要求,制定长期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明确接入工程建设标准、费用来源、拨付方式和结算流程等内容,推行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客户零投资。推行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费用政策。(牵头单位:县数据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县水利局、县城乡供水公司等县直相关部门)

4.降低用能成本。降低用电成本,清理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持续推进一户一表改造,2024年底前,新增一户一表改造562户。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峰谷电价机制。组织企业开展能效分析和节能改造,最大限度用好电价政策。支持园区和企业推进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系统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和企业推广分布式光伏。(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江永产业开发区、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县直相关部门。)

5.优化创新服务。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工作提速、扩面、放量,对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进行风险补偿,2024年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达到1亿元以上。落实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应据实申报,2024年力争全县企业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金额达到1亿元,指导企业有效归集研发投入,争取省级研发奖补资金20万元以上、全县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升1.9%以上。(牵头单位:县科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市监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驻江永县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县直相关部门。)

(二)聚焦机制建设,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

6.持续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县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企业开办税务一日办结率达100%2024年底,全县实有经营主体达到20117户以上,其中企业达到3343户以上。落实《湖南省涉企审批服务一照通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涉企审批服务一照通改革,加快推进证照联办。深入开展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典型案例进行约谈通报。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科工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等相关部门。)

7.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推进执破融合,探索推广小微企业快速破产程序。推动府院联动实质化运行,建立更加顺畅的破产企业注销、涉税处理、不动产登记、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健全破产企业资产刑事查封和法院解封联动协调机制,推动破产配套制度完善。加强对管理人的培育和监管。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机制。破产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120天,破产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个月。全面实施经营主体申请简易注销和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落实公司强制退出制度,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且满三年未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实施注销登记。确保一般注销准时率、简易注销准时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法院、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8.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清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一账一策统筹化解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关联督查考评,建立长效机制。推广使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惠民便企服务体系,打造信易+”信用惠民便企场景试点。落实《湖南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加强违约失信行为认定,建立失信线索监测发现督办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落实信用修复事前告知制,建立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届满提醒机制,高效修复经营主体信用。(牵头单位:县科工局、县数据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三)聚焦规范执法,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9.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出台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落实。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100%全覆盖,优化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一业一册告知、问题线索收集处置等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指导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梳理发布柔性执法行政处罚案例、重点领域严格执法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开展下达涉企执法检查次数、设定分解罚没收入指标等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涉企执法检查赋码访企,实现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数据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10.整治涉企乱罚款乱收费。清理涉企收费事项,取缔清单外收费,重新核定过期收费依据。修订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及违规指定中介机构、违规中介收费等问题。推进政务审批服务事项中支撑性报告标准化、表单化。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施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标准化清单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积极推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规范建设,稳步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从场外分散交易变为场内集中交易。(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数据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相关县直部门。)

11.强化企业权益保护。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涉及企业或企业家合法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久拖不结的案件,全县法院三年以上积案清理率达到100%。提升案件执行质效,民商事一审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8%,依法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内执结率达到99%。开展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提升年活动,专项整治对经营主体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设置差别化待遇等行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清理规范招商政策,开展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四)聚焦数字赋能,打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

12.深化数据赋能应用。全面摸排数据需求,协助省级建立湘易办”“一网通办高频事项、高频关联数据、关键基础数据清单,应汇尽汇政务数据资源,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开放。深化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增效惠民项目,推动本地区试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实施。打造无证明城市升级版,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的场景应用,企业和群众办事纸质证照免提交率提升至60%以上,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办结率提升至90%以上。强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日常监管和个案追查,持续提升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好差评的信息归集能力和监管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县数据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13.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第五版《工程审批工作指南》,优化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服务。实现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3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45个工作日以内,其他社会投资审批时间压减至35个工作日以内,确保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持续推进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验收即开业改革,完善多设合一、多审合一、技审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持续推行用地清单制,优化方案审查并联程序,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征求”“超期默认制度,让企业拿地后报建时限可预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数据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县城乡供水公司、江永产业开发区等县直相关部门。)

14.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持续升级永州市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平台,推出更多在线服务功能和线上登记业务类型。推动遗失补证、换证、变更登记、查封登记等业务全程网办。推行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组合业务向中介机构延伸,买卖业务可以一次也不用跑。推进不动产证书纸质附图电子化改革。全面推进交地即交证,将登记申请材料的审查、地籍调查等工作向前延伸到土地供应环节,把原来土地供应之后再进行的不动产登记串联办理流程,变成同步并行办理,确保在向用地单位交地时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强化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税收征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住建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15.持续优化税务服务。大力推广纳税缴费网上办,个人高频税费事项掌上办,推进办税事项智能提醒、税费优惠政策智能推送辅导和发票电子化。非接触式办税比例达到90%以上,一类、二类企业退税业务平均3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进智慧税务、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银税互动合作质效。推广应用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升纳税缴费办理体验。建立健全税费矛盾争议分类分级调处、涉税诉求快速反应机制。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加强税路通·湘连企跨境税费服务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推广使用全省涉企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对企业标签化分类,推行政策找人精准推送、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继续推行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免申即享改革,优化资金管理办法和兑现流程,推动政策兑现全程网办、随申随享,县、园区政策免申即享比例进一步提高。(牵头单位:县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科工局、江永产业开发区等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服务优化,全面提升涉企服务水平

17.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将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健全完善政企多层次常态化沟通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真诚互信、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不断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和发展信心。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行动,打造一支专业化、复合型的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创新推进开展一批走访调研、深化一批政策兑现、推出一批专场活动、解决一批实际问题、招引一批重点企业”“五个一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落实、问题化解、事项协调、资源争取等全周期服务。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12345”政务热线等全平台受理通道,统揽全县所有涉企问题诉求办理,要求所有诉求5个工作日内办结,推动企业诉求快速响应、高效解决闭环办理。(牵头单位:县数据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18.优化企业全流程服务。建好湘商数据库,深化情暖湘商活动,大力推动湘商回归、校友回湘、湘智兴湘,力争2024年引进三类500项目1个以上,新注册湘商项目、湘商投资到位资金均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从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的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完善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对名单内企业实行包容监管措施。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库,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年度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行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开展优化系统陪伴(暗访)企业办事走流程活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诉求归集办理渠道,完善转办、督办和反馈相关机制。开展企业结对帮扶,打造永心办政务管家品牌,推广全域帮代办服务。健全落实各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四个一工作(开展一次谈心、出席一次重大活动、开展一次走访调研、解决一个重要问题)。(牵头单位:县科工局、县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结合镜鉴以案促改行动,精准纠治新官不理旧账,围绕放管服改革不彻底、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招商引资、政府工程招投标、涉企司法案件处理、执法监管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及政府部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方面进行深化整治,促标志性工程落地、促惠企政策兑现、促企业成本降低、促行政审批优化、促执法司法公正、促中介机构规范。(牵头单位:县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科工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20.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家。创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家以上。优势产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4项以上。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成1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新增公办普通高中学位400个,优化整合农村小规模学校5所。创新教育人才引进机制,引进优秀教育人才2名。新建县级名师工作室6个。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将养老服务优先纳入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2户。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床人比达到11.43、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人以上、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人以上。(县科工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扛牢保护好湘江源头的政治责任,打造优美清新的生态环境,水质优良率保持100%,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前列。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内,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5%以上,保持全域空气质量二级达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加强研究和调度,细化配套措施,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闭环,共同协调解决各类困难问题。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统筹谋划、高位推进,细化实化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清单、具体举措、时间安排和责任体系,强化定期研究、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考核问效。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常态化考核监督机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落实成效跟踪调度,对发现问题真抓实改、举一反三,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进行表彰,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并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县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改革成效,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江永案例

附件:江永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江永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涉及指标

责任单位

一、企业降本提效行动

(一)降低用地成本

落实关于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等土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用地清单制,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中的共享共用。

县自然资源局

办理建筑许可

县直相关部门

建立土地超市。将全县储备地、园区产业地、待供应或待盘活利用土地等资源纳入土地超市,为投资企业提供一站式选地购地平台。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工业项目用地,在首次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可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准予办理报建手续;剩余价款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1年内全部缴清且不计利息。

县自然资源局

办理建筑许可

县财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鼓励企业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对符合规划的增加部分可不计收土地价款;对新建建筑超配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

县自然资源局

办理建筑许可

县财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二)降低融资成本

加强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内(含)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和有贷户数的监管考核,保障更多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对单户融资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且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0.5%的新增业务,按年化担保金额的0.5%给予担保费补贴。

县政府办

获得信贷

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财政局、驻江永县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县直相关部门

加大对银行无还本续贷考核力度,每年度续贷余额占比和增速、年内累计发放续贷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成立县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分中心。

县政府办

获得信贷

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财政局、驻江永县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县直相关部门

(三)降低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成本

推行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费用政策。普通用电客户用电报装,供电企业高压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低压办电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

获得电力

县科工局、县直相关部门

用气报装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县城管局

获得用水用气

县直相关部门

用水报装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县水利局

获得用水用气

县城乡供水公司、县直相关部门

实现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网络通讯报装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同踏勘、一并接入

县数据局

办理建筑许可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科工局、国网江永供电公司、县城乡供水公司、县直相关部门

(四)降低用能成本

落实国办函〔2020129号、湘发改价商〔2021607号文有关要求,制定长期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明确接入工程建设标准、费用来源、拨付方式和结算流程等内容,推行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客户零投资

县发改局

获得电力

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科工局、国网江永供电公司等县直相关部门

降低用电成本,清理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持续推进一户一表改造,2024年底前,新增一户一表改造562户。

县人社局

获得电力

县科工局、江永产业开发区、国网江永供电公司等县直相关部门

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峰谷电价机制。组织企业开展能效分析和节能改造,最大限度用好电价政策。支持园区和企业推进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系统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和企业推广分布式光伏。

县发改局

获得电力

县科工局、江永产业开发区、国网江永供电公司等县直相关部门

(五)降低创新成本

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工作提速、扩面、放量,对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进行风险补偿,2024年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达到1亿元以上。

县科工局

包容普惠创新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市监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驻江永县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县直相关部门

落实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应据实申报,2024年力争全县企业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金额达到1亿元,指导企业有效归集研发投入,争取省级研发奖补资金20万元以上、全县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升1.9%以上。

县科工局

包容普惠创新

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市监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驻江永县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县直相关部门

二、市场环境提质行动

(六)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及退出

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县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内办结。2024年底,全县实有经营主体达到20117户以上,其中企业达到3343户以上。

县市监局

开办企业

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

落实《湖南省涉企审批服务一照通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涉企审批服务一照通改革,加快推进证照联办。

县市监局

开办企业

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

深入开展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典型案例进行约谈通报。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县市监局

市场监管

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科工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推进执破融合,探索推广小微企业快速破产程序。推动府院联动实质化运行,建立更加顺畅的破产企业注销、涉税处理、不动产登记、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健全破产企业资产刑事查封和法院解封联动协调机制,推动破产配套制度完善。加强对管理人的培育和监管。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等机制。破产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120天,破产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个月。

县法院

办理破产

县市监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全面实施经营主体申请简易注销和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落实公司强制退出制度,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且满三年未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的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实施注销登记。确保一般注销准时率、简易注销准时率达到100%

县市监局

开办企业

县法院等相关县直单位

(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家。创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家以上。优势产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4项以上。

县科工局

包容普惠创新

县直相关单位

(八)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专项清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一账一策统筹化解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关联督查考评,建立长效机制。

县科工局

市场监管

县数据局、县直相关单位

推广使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惠民便企服务体系,打造信易+”信用惠民便企场景试点。

县数据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单位

落实《湖南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加强违约失信行为认定,建立失信线索监测发现督办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县数据局

市场监管

县市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落实信用修复事前告知制,建立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届满提醒机制,高效修复经营主体信用。

县数据局

市场监管

县市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三、执法质量提升行动

(九)规范涉企监管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出台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落实。

县司法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部门

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县司法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部门

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一业一册告知、问题线索收集处置等制度。

县市监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部门

加强执法人员指导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县司法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部门

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特殊行业、重点领域、未纳入抽查事项清单等情形外,原则上所有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100%全覆盖,优化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县市监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部门

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

县司法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部门

梳理发布柔性执法行政处罚案例、重点领域严格执法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县司法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部门

开展下达涉企执法检查次数、设定分解罚没收入指标等问题专项整治。

县司法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部门

全面推行涉企执法检查赋码访企。赋予企业营商码,除涉及紧急情况、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情况外,行政执法主体入企检查扫码进入,实现执法检查扫码留痕。

县数据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监管执法部门

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等级优秀的主体轻度监管,对信用等级中等的主体适度监管,对信用等级差的主体重度监管

县数据局

市场监管

县直相关监管执法部门

(十)专项整治涉企乱罚款乱收费

清理涉企收费事项,取缔清单外收费,重新核定过期收费依据。修订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县发改局、县市监局

市场监管

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数据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及违规指定中介机构、违规中介收费等问题。

县数据局

市场监管

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推进政务审批服务事项中支撑性报告标准化、表单化。

县数据局

市场监管

县市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施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标准化清单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积极推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规范建设,稳步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从场外分散交易变为场内集中交易

县数据局

市场监管

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相关县直部门

(十一)加大权益保护力度

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县委政法委

执行合同

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检察院等相关县直部门

集中清理涉及企业或企业家合法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久拖不结的案件,建立积案清理台账。全县法院三年以上积案清理率达到100%

县法院

执行合同

县直相关部门

提升案件执行质效,2024年民商事一审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8%

县法院

执行合同

县直相关部门

依法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

县法院

执行合同

县直相关部门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内执结率达到99%

县法院

执行合同

县直相关部门

开展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提升年活动,专项整治对经营主体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设置差别化待遇等行为。

县市监局

市场监管

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

县市监局

市场监管

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清理规范招商政策,开展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

县科工局

市场监管

县市监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四、政务服务提优行动

(十二)深化数据赋能

全面摸排数据需求,协助省级建立湘易办”“一网通办高频事项、高频关联数据、关键基础数据清单,研究制定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方案。建设全县大数据枢纽平台,应汇尽汇政务数据资源,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开放。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直相关部门

深化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增效惠民项目,推动本地区试点17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全面落地。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直相关部门

围绕政务服务、政府治理、决策运行,统筹利用公共支撑平台和数据共享总枢纽,开展本地特色应用创新建设,形成一批新技术应用场景、跨部门协同应用场景等创新优秀案例。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直相关部门

打造无证明城市升级版,持续丰富应用场景,推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的场景应用。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企业和群众办事纸质证照免提交率提升至60%以上,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办结率提升至90%以上。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十三)优化政务审批服务

强化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日常监管和个案追查,持续提升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好差评的信息归集能力和监管覆盖范围。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直相关部门

进一步完善好差评联动机制建设,将好差评与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有机融合的,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处置、强化整改、追责问责的新型监管机制。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直相关部门

(十四)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第五版《工程审批工作指南》,优化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服务。

县住建局

办理建筑许可

国网江永县供电公司、县城乡供水公司、县城管局、县直相关部门

实现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 35 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 45 个工作日以内,其他社会投资审批时间压减至 35 个工作日以内。

县住建局

办理建筑许可

县直相关部门

确保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县住建局

办理建筑许可

县直相关部门

持续推进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验收即开业改革,完善多设合一、多审合一、技审分离改革。

县住建局

办理建筑许可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数据局等县直相关部门、产业开发区

进一步完善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县自然资源局

办理建筑许可

县直相关部门

持续推行用地清单制,优化方案审查并联程序,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征求”“超期默认制度,让企业拿地后报建时限可预期

县自然资源局

办理建筑许可

县直相关部门

落实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

县住建局

办理建筑许可

县直相关部门

(十五)优化财产登记服务

持续升级永州市县不动产级登记管理平台,推出更多在线服务功能和线上登记业务类型。推动遗失补证、换证、变更登记、查封登记等业务全程网办。

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财产

县直相关部门

推行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组合业务向中介机构延伸,买卖业务可以一次也不用跑。

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财产

县直相关部门

推进不动产证书纸质附图电子化改革。

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财产

县直相关部门

全面推进交地即交证,将登记申请材料的审查、地籍调查等工作向前延伸到土地供应环节,把原来土地供应之后再进行的不动产登记串联办理流程,变成同步并行办理,确保在向用地单位交地时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

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财产

县直相关部门

强化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税收征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完善综合窗口设置,提高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和业务办理比例,不动产登记、缴税等联办业务通过综合窗口办理。

县自然资源局

登记财产

县税务局、县住建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十六)优化纳税服务

大力推广纳税缴费网上办,个人高频税费事项掌上办,推进办税事项智能提醒、税费优惠政策智能推送辅导和发票电子化。非接触式办税比例达到90%以上。

县税务局

纳税

县直相关部门

确保税务一日办结率达100%

县税务局

开办企业

县市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推进智慧税务、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银税互动合作质效。

县税务局

纳税

县直相关部门

推广应用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升纳税缴费办理体验。

县税务局

纳税

县直相关部门

建立健全税费矛盾争议分类分级调处、涉税诉求快速反应机制。

县税务局

纳税

县直相关部门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加强税路通·湘连企跨境税费服务品牌建设。

县税务局

纳税

县直相关部门

一类、二类企业退税业务平均3个工作日内办结。

县税务局

纳税

县直相关部门

(十七)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推广使用全省涉企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对企业标签化分类,推行政策找人精准推送、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科工局、江永产业开发区等县直相关部门

继续推行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免申即享改革,优化资金管理办法和兑现流程,推动政策兑现全程网办、随申随享,区县 、园区政策免申即享比例进一步提高。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科工局、江永产业开发区等县直相关部门

五、涉企服务提标行动

(十八)完善紧密联系企业工作机制

将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健全完善政企多层次常态化沟通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真诚互信、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不断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和发展信心。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行动,打造一支专业化、复合型的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创新推进开展一批走访调研、深化一批政策兑现、推出一批专场活动、解决一批实际问题、招引一批重点企业”“五个一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落实、问题化解、事项协调、资源争取等全周期服务。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十九)提质全程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建好湘商数据库,深化情暖湘商活动,大力推动湘商回归、校友回湘、湘智兴湘,力争2024年引进三类500项目1个以上,新注册湘商项目、湘商投资到位资金均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200万美元。

县科工局

包容普惠创新

县工商联等县直相关部门

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从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的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

县科工局

政务服务

县直相关部门

完善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对名单内企业实行包容监管措施。

县科工局

政务服务

县直相关部门

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库,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年度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行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

县科工局

政务服务

县直相关部门

开展优化系统陪伴(暗访)企业办事走流程活动。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科工局、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优化营商环境领域诉求归集办理渠道,完善转办、督办和反馈相关机制。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开展企业结对帮扶,打造永心办政务管家品牌,推广全域帮代办服务。健全落实各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商协会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四个一工作(开展一次谈心、出席一次重大活动、开展一次走访调研、解决一个重要问题)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直相关单位

(二十)强化涉企诉求办理

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12345”政务热线等全平台受理通道,统揽全县所有涉企问题诉求办理,要求所有诉求5个工作日内办结,推动企业诉求快速响应、高效解决闭环办理。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直相关单位

(二十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

结合镜鉴以案促改行动,精准纠治新官不理旧账,围绕放管服改革不彻底、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招商引资、政府工程招投标、涉企司法案件处理、执法监管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及政府部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方面进行深化整治,促标志性工程落地、促惠企政策兑现、促企业成本降低、促行政审批优化、促执法司法公正、促中介机构规范。

县数据局

政务服务

县纪委监委、县科工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二十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成1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新增公办普通高中学位400个,优化整合农村小规模学校5所。创新教育人才引进机制,引进优秀教育人才2名。新建县级名师工作室6个。

县教育局

包容普惠创新

县直相关部门

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将养老服务优先纳入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2户。

县民政局

包容普惠创新

县直相关部门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床人比达到11.43、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人以上、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人以上。

县卫健局

包容普惠创新

县直相关部门

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扛牢保护好湘江源头的政治责任,打造优美清新的生态环境,水质优良率保持100%,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前列。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内,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5%以上,保持全域空气质量二级达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包容普惠创新

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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