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案例 | |
政策干货 | 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对全省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
政策依据 | 《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0号) |
案例1 | 湖南省江永县银铅锌矿属于中小微企业,2020年2-12月工伤保险费免征,共计减免11万元。 |
案例2 | 湖南蔬益园食品有限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2020年2-12月工伤保险费免征,共计减免2.73万元。 |
案例3 | 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江永县分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 2020年2-12月工伤保险费免征,共计减免1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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