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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反电诈中心关于紧急处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实施意见
  • 2021-11-02 09:06
  • 来源: 公安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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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持续高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帮助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县公安局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了“江永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以下简称以反电诈中心),对我县发生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进行快速处置,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为强化县反电诈中心打击防范效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县反电诈中心与案件管辖单位的协调动作,以专对专、以快制快,第一时间对涉案银行账号、通信工具进行封堵,尽可能挽回群众财产损失;为办案单位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信息支撑,提高打击效能;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有效降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发案率;建立健全工

作机制,着力形成党委、政府牵头,公安政法机关为主力,通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格局。

二、工作职责

县反电诈中心依法依规为办案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支撑;开通96110反电诈特服电话,负责全县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警情的接警、紧急处置、预警、咨询服务;对涉案银行账户信息和交易明细实时查询、紧急止付;依靠省市中心对涉案通讯工具采取拦截、追呼、关停等措施予以阻断;分析研判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态势,精确制导打防工作;服务全县重大刑事案件侦破和专项打击工作;跟踪、督办重大电诈案件;及时发布预警,主动防控拦截虚假信息;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

三、案件紧急处置范围及流程、手续

(一)案件适用范围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技术,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其表现形式多样,如:假冒国家机关、公司、医院、朋友等名义通过电话实施诈骗,编造被骗人中奖、退税、家人意外受伤、朋友急事、有人加害或出售致富信息和投资分红等通过短信、网络实施诈骗。凡是符合上述

犯罪构成要件的诈骗案件皆适用本意见。

(二)中心紧急处置内部流程

1、警情推送。局指挥中心110接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类警情后,在按照一般接处警程序处置的同时,通知受害人拨打96110反电诈中心报警电话;反电诈中心接警后将案件受害人身份信息、涉案银行账户、涉案通讯工具等及时记录,并向研判室推送。

2、审核处置。研判室接到警情推送后,应立即对案件性质进行审核,经审核确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核准通讯号码、银行账户、受害人及犯罪嫌疑人等主要信息,通过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快速对涉案账号紧急止付,后生成《快速查询单》,转交资金流查控室、信息流查控室专席进行下一步处置。

3、涉案账号处置。资金流查控室(银行)接到研判室推送的《快速查询单》后,应立即对涉案账号及实施赃款转移所使用的所有关联账户进行逐级查询,结果迅速反馈研判室。

4、通讯号处置。信息流查控室(通信运营商)接到研判室推送的《快速查询单》后,应对涉案通信号码立即查询涉案号码相关信息,采取关停、封堵等措施,结果迅速反馈研判室。

5、研判室对反馈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将研判结果迅速反馈至案发地县区公安机关,并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6、其他重大刑事案件需反电诈中心协助查询的,办案单位可携带立案决定书、调取证据(查询)通知书、两名办案民警警官

证复印件提交县反电诈中心,也可先扫描以上文书通过内网传至县反电诈中心收文员邮箱,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先开展查询后48小时内将以上原件交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后,开展相关调取(查询)工作,中心查询结果及时反馈办案人员。

(三)办案单位自接警紧急处置流程

对群众自行前往公安局办案单位报警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需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按以下流程开展工作:

1、接受案件。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简单询问甄别后,凡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马上通过“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开展止付工作,止付后48小时内必须将案件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同时对止付涉案账号进行冻结处理,特殊情况可拨打96110请求市反电诈中心协助。

2110指挥中心接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警情后,应及时按接警程序派警、处警,并同时通知受害人拨打96110进行报警,中心接警后将开展紧急处置工作。

()中心紧急处置相关手续

1、反电诈中心内部手续。研判室在向银行查控室、信息查控室转送警情处置指令时,应出具紧急处置文书,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律手续办理。反电诈中心接警后完成紧急处置(涉案资金紧急止付)的警情,中心将及时反馈结果给案件管辖单位,案件管辖单位必须依法完成案件受理及立案工作,并在48小时内将案件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中心将协助案件管辖单位完成涉案账户冻结。

四、错误处置恢复

凡是办案民警自行发现或接到群众提出申诉的关于个人银行账户、通讯工具等被错误冻结、封停事件的,研判室民警应立即受理,问明情况,做好登记备案,及时核查更正并向申诉人反馈处置结果。同时对错误处置事件进行责任倒查:

1、反电诈中心内部人员或基层办案民警因操作失误造成错误处置的,视情节轻重及事件影响程度进行批评教育或追责。

2、报案人故意虚报、谎报警情造成错误处置的,由案件管辖单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报案人在接受询问时反馈信息有误造成错误处置的,形成民事纠纷的,反电信诈中心应做好当事人双方调解工作。

五、任务分工

1、各县公安局办案单位是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主体,负责本辖区所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取证、人员抓捕、移送起诉等工作。反电诈中心对涉案银行账户、通讯工具开展紧急处置后,案件管辖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2、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反电诈中心的任务是完成涉案资金交易实时查询、紧急止付及涉案电话拦截阻断等工作,并根据办案单位工作需要,对涉及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光大银行十家银行的账号开展快速查询和对涉及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信运营商本地号码的快速查询。查询结果将及时反馈办案民警。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快速反应。办案单位、110指挥中心、县反电诈中心三方部门要联手建立“受骗单位、个人快速报警,高效准确研判反制”的全新工作模式,从接警受理、推送处置、信息反馈以及追赃退赃等各个环节提升工作时效,不断加强涉案资金封堵效率。

2、严格法律手续。凡是反电诈中心紧急止付的所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办案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律手续的报送,对拖延报送或寻找借口拒绝报送法律手续的,反电诈中心视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县反电诈中心完成紧急处置后受害人未到案件管辖单位报案的,案件管辖单位须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由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或通过邮箱上传至反电诈中心。

3、严格依法办案。基层办案单位要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

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禁降格处理。

4、强化责任意识。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需要反电诈中心、案件管辖单位、银行部门和通信运营商等部门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任何一方的推卸行为,都严重制约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成效。特别是案件管辖单位要主动作为、上下沟通,切实担当起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主体责任。

5、严格保密纪律。入驻县反电诈中心的银行和通讯运营商工作人员,对协助查询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严禁向涉案当事人通风报信或向无关人员泄露,否则将依法追责。

6、强化督导考核。县反电诈中心将建立健全考评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严格倒查问责。

7、强化沟通对接。县公安局侦查实战中心要明确两名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打击处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指令传达、信息报送及沟通协调工作。因人员调整等原因需要更换联络员的,须及时上报反电诈中心。

江永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中心

20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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