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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优化办发〔2024〕1号)关于印发《江永县关于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规范涉企检查等访企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4-10-0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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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永县关于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规范涉企检查等访企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和中央、省、市驻江永有关单位:
《江永县关于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规范涉企检查等访企行为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永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8 日
             







         江永县关于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规范涉企检查等访企行为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等公务访企行为,建立赋码访企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湖南省营商环境一体化平台为载体,通过“湖南营商码”开展入企备案、扫码入企、执法留痕、码上评价、回应诉求等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质量和效能,激发经营主体信心和活力,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扫码“全覆盖”。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访企公务活动须使用“湖南营商码”,扫“码”入企,访企公务活动包括调研参观、督查检查、监管执法等所有访企公务活动。
(二)过程“全留痕”。访企公务活动实行扫码入企,对访企单位和企业两端全流程闭环管理,整个流程实现平台系统可追溯、可查询、可评价。
(三)频次“全透明”。通过大数据分析统计,全面掌握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访企公务活动情况,规范访企公务活动程序,严格控制访企活动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实施内容
1.访前审批。访企事项由所在单位负责执法监管的相关股室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为进一步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等公务访企行为,建立赋码访企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湖南省营商环境一体化平台为载体,通过“湖南营商码”开展入企备案、扫码入企、执法留痕、码上评价、回应诉求等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质量和效能,激发经营主体信心和活力,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扫码“全覆盖”。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访企公务活动须使用“湖南营商码”,扫“码”入企,访企公务活动包括调研参观、督查检查、监管执法等所有访企公务活动。
(二)过程“全留痕”。访企公务活动实行扫码入企,对访企单位和企业两端全流程闭环管理,整个流程实现平台系统可追溯、可查询、可评价。
(三)频次“全透明”。通过大数据分析统计,全面掌握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访企公务活动情况,规范访企公务活动程序,严格控制访企活动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实施内容
1.访前审批。访企事项由所在单位负责执法监管的相关股室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入企扫码。平台赋予每个企业一个统一的二维码,访企单位工作人员到企后须扫码备案后方能入企。除因工作需要不便提前告知企业、紧急突发事项需要等活动以外的“无码”访企,企业可拒之门外。不便提前告知、紧急突发事项,事后需扫码登记备案。
3.企业评价。访企活动结束后,企业可通过平台营商诉求登记功能,对访企活动进行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的满意度评价。
4.接诉即办。依托湖南省营商环境一体化平台,对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做到“接诉即办,直达基层,组团服务”。
5.监督监测。聚焦“湖南营商码”扫码入企平台使用成效重点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入企人员是否主动使用“湖南营商码”扫码入企,是否落实凡进必扫、“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企业满意度问卷调查。
四、实施步骤及任务分工
(一)筹备阶段(2024年 1—2月)
1.对接平台。积极与省市优化办对接,配合技术公司完成平台搭建和基础数据填报。(牵头单位:县优化办;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 1月 31 日前)
2.信息录入。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平合使用人员信息录入,编制上传《涉企检查事项清单》,以及涉企常规检查计划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牵头单位:县优化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 2月 29 日前)
(二)培训阶段(2024年3月)
1.操作培训。开展扫码平台操作培训,对相关单位进行平台使用培训。(牵头单位:县优化办;责任单位:相关县直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 3月底)
2.平台完善。及时跟踪赋码访企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优化办;责任单位:相关县直单位;2024年 3月 31 日前)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4月—长期坚持)
完善系统信息,强化大数据分析统计和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优化办;责任单位:相关县直单位;长期坚持)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机制推进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优化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班日常事务及督促检查和结果运用等相关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和一名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优化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司法局负责赋码访企工作的推进、统筹协调,对制定检查事项清单检查频次进行情况分析和结果运用,督促赋码访企机制工作落实;县委宣传部做好赋码访企宣传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宣传“湖南营商码”的业务功能和操作流程,使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会尽会。组织开展进园区、到企业、访商户宣传活动,通过走访宣传、现场演示、张贴海报等形式面对面宣传,点到点走访,增强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的实际效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四)强化监督问责。县优化办会同县司法局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明查暗访、案卷抽查、结果倒查等形式,深入全县已使用“湖南营商码”扫码入企平台企业和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及时督促整改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访企行为。对工作推进情况、访企情况以及企业评价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违反有关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评定;县纪委监委驻各单位纪检组严格监督、督促各单位履行扫码访企职责,县纪委监委对严重违反有关要求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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