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巡察工作
分享到:
江永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2-09-20 10:17
  • 来源: 单位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江永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1日至6月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江永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进行了巡察。7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办高度重视,于8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落实办公室。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方案及整改工作落实,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我办多次召开专题整改落实会议研究分析,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问题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建章立制,真改实改,逐一全面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措施到位,边整改边完善,确保整改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办反馈的3类8个问题,其中6个问题完成整改,2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完善制定规章制度8项。

(一)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方面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8月4日、8月16日、9月9日、10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意识形态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唱响主旋律,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专题研究,明确分工。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专人专抓,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学习教育日常工作,扎实抓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的网络培训学习,并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相融通。三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创新,完善我办意识形态的学习制度,以规范有序的学习制度促进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学习强国学习,长期坚持,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2.装修项目工程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的通知》等工程项目相关文件,提高认识。二是认真排查摸底。我办从8月中旬开始组织专班对装修后续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摸底,对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资金拨付等一项项进行回头看,加大力度监管工程质量,查漏补缺,推进工程验收。三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在9月9日办事处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办事处主任对自己在这个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深刻做了自我批评,对日常负责工程监管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批评教育。

    3.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规矩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提高认识。8月4日、8月16日、9月9日、10月8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增强规矩意识。二是积极向组织汇报。我办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等领导汇报,要求及时配齐领导班子,以便做好领导班子合理分工,加强互相监督,避免廉洁风险,解决目前存在的有关财务问题。三是八月初开始聘请有资质的财会人员,对我办财务全面清理、登记,依规做好会计报表等财务台账。四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8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政策法规,对今后的工程项目、相关采购严格按程序合理报批、监管,按程序和规矩办事。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廉洁风险较大方面。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支出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清退,批评教育。对巡察反馈的违规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已责成当事人予以清退,已于10月18日上缴县纪委专户,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8月16日、9月9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等制度。加强财经纪律制度学习,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三是建章立制。根据我办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等。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管理制度报销差旅费、租车费、接待费等,确保后期接待、账务开支、报销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不打折扣。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清退,批评教育。对巡察反馈的不合理发放的值班补助责成相关人员予以清退,已于10月18日上缴县纪委专户,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做好谈心教育。对上述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和思想教育,强化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执行力,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健全上班值班制度,加强和规范日常管理。按政策要求合理发放相关津贴和补助,加强政治、纪律和法律法规等学习和宣传,让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落实到实际工作和行动中。

       6.国有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摸底,做好登记。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对我办装修过程中购买的办公桌椅、空调、电脑等设备,已经逐一登记,形成了管理台账。二是多方协调,寻找盘活资产的渠道。对我办场地及设备合理利用,9月22日、9月26日相关单位和公司协商办事处一楼食堂事宜,10月11日引进一家文化公司入驻我办,协助宣传推广女书文化品牌,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避免闲置和浪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议事决策机制缺失方面

      7.基层党组织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按程序报批成立党支部。10月8日按规定和程序成立党支部,选举了支部书记、副书记。我办安排工作人员按程序向县直属机关工委申请成立党支部,县直属机关工委7月19日已经批复同意成立党支部,7月28日批复我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二是健全党支部各项制度,结合“三会一课”积极安排部署党支部相关学习、会议和主题活动,按时交纳党费。三是加强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活动。10月28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等文件。成立党支部后,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3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意识,转变作风,促进工作。

       8.议事决策机制缺失,权力运行不透明。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组织汇报。10月5日我办已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等领导汇报了请求配齐配强我办领导班子。二是强化措施,加强监督。由工作人员推派代表与办主任一起组成临时议事决策机构,研究决策三重一大等有关事项,并根据需要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两次参加我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并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三是做好会议记录、民主议事决策台账等,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有关单位共同商议有关生活馆的管理及经营问题。面向社会招商纳贤,9月19日与一家公司初步达成合作意向,10月12日与签订合作协议,盘活生活馆,更好地服务江永经济大发展。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建章立制,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监督制度。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财务内控制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细化整改任务。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办提出的整改问题和建议,我办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队伍建设,落实制定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一一对照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对整改还处于基本完成和长期坚持状态的整改问题,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排除阻力和压力,一件不落的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全力抓好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实施台账管理,向县委第三巡察组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夯实基层组织,压实基层党建,转变思想和作风,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强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办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6452126;电子邮箱:24099289@qq.com。


江永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     

2021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