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2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 月25 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巡察反馈我局3个方面12个问题,目前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召开专题研究会议3次,督察督办6个,开展专项整治2项,建章立制5项。
一、工作履职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今年共组织召开5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及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并按照清单抓好落实,增设协管领导1名、专干1名。二是精心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县委的要求,制定了《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确定了十个方面的专题学习。目前,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了7次学习,每次集体学习由学习秘书组初选课题,局党组书记审定后提前一周左右下发通知,学习中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和总结讲话,整个学习过程严格按“自学、听课、中心发言、集中研讨、小结、通报”规范开展,且每位成员都做了详细的学习笔记,“六个环节”到位。其中,研讨交流环节,要求每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会前按通知要求的研讨要点,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撰写好书面发言提纲,确保在研讨中程序紧凑,紧扣课题内容研讨,不走过场,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加深理解,学有成效的目的。三是健全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规则》要求,研究制定了《江永县住建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四是全面进行整改。对照2021年上半年督察发现的12个具体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抓,截止2022年3月10日,12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收到反馈意见后,我局根据《关于市住建局与市住保中心相关职责职能开展情况调研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已委托县住房保障中心行使物业管理(含维修资金管理)职能,机构职能转隶到位,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得到解决。二是安排部署转企改制工作。2022年4月11日局党组召开了转企改制专题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转企改制的相关政策,并建议转企改制待条件成熟时召开职工大会,充分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将转企改制方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三是专题研究消防职能划转工作。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局党组会,对消防职能划转后工作衔接不到位的问题作了专题研究。研究决定,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基本沿用公安消防部门的管理模式。同时,根据新修改的消防法取消现有的消防设计备案和抽查。在消防验收环节增加“实行规划、工程、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四是全面开展排查。自2020年以来,我局对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排查,发现有部分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存在,我局以函告方式告知各行业部门,未经消防验收备案项目正在整改过程中。五是加大消防遗留问题处理力度。按照湖南省住建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遗留的问题,统一按《方案》和《指导意见》进行分类逐项处理。
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缺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9·26事故后,为预防建筑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树牢安全发展理论,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导向,2022年2月9日局党组组织相关责任股室及一线监督人员认真学习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二是全面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我局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目前检查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已全部消除。三是加大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我局严格按照《永州市住房和城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与行政处罚协作配合制度》(永城法发〔2021〕24)文件的精神,在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的同时,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立监管执法机制,将两个项目的《案件线索移送函》函告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管理。目前有10个在建工程的实名制管理平台已建立,将其数据接入我局智慧工地智慧平台,并与省平台实施联网上传相关数据。同时,对新建项目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在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必须建立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打卡制度,确保责任主体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2022年4月15日,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中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我县排名全市第三。四是建章立制。为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县质安站制定并出台了《江永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五是责任追究。9·26事故后,2022年1月18日,按照县委的处理意见,县纪委监委将对我局相关责任人6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诫勉及提醒谈话进行处理。
4.重点民生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2022年4月6日,我县共完成农村和城镇房屋186425个图斑的录入和质检任务,率先在全市完成全国第一次房屋风险普查外业录入和质检双一百任务,全市排名第一。2022年4月19日,我县又在全市率先获得省住建厅抽样核查申请通过。2021年我县农村住房管理工作和住房监管服务效能提升工作分别被市住建局评为突出单位。二是旧城改造加装电梯任务已销号处理。2021年市局对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年终考核任务调整为4台,我局全年完成3台,与考核任务只差1台。1月28日经请示县分管领导同意,我局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申请,将2021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任务考核进行了销号处理。三是完善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局制定出台了《江永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的范围、原则和方式。
5.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不实、应付了事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收到意见反馈后,我局组织建管股、质安站一线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二是开展排查。2022年3月,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共排查27个在建项目、5个完工项目。排查中发现有两个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其他项目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下一步待续跟进。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保障。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企业征信,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承包、考评均纳入考核机制,从制度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从根本上确保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仍然存在
1.重要信访矛盾化解不及时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部署。2022年局党组召开了信访、维稳工作部署及重要信访问题化解推进会共4次,化解重要信访问题4个。二是主动服务。各业务分管领导及职能股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亲自与信访人见面接待,将信访问题调查、核实、处理情况高质量及时回复了信访人,使信访办理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3月28日,组织办公室、财务室人员集中学习了公务接待等相关文件,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二是清退超标准接待费用。对2018年1月3日超标准陪同接待市农村危改审计组5人的问题,我局按相关规定清退了超标准接待费用到县纪委专户。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局开展了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对干部职工的办公用房重新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了全局干部职工办公用房不超标,其中共封闭办公用房5间。四是问责处理。在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方面,2022年3月我局4个班子成员分别被县纪委监委进行了约谈处理,并向县纪委监委作出了书面检讨。
3.工程项目招标程序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我局于2022年3月23日组织招标办、职能股室、县发改局及部分业主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省住建厅新出台的各类招标文件范本,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备案、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划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二是加强监管。加大对招标文件的核查力度,做到抽查比例达100%,核查时间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存在招投标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严格按相关要求抽取评标专家,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整个招投标过程,实行开标活动全过程“旁站”式监管,做到全程不离人,有效防止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发生违规串标行为。严格落实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管理。实行“一项目一考评”制度。强化标后稽查工作,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每半年开展一次稽查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受理各类投诉,并依法做出投诉处理决定。三是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从源头确保了招标文件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量身定做的条款,体现了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对评标专家抽取的监督及对专家的考评,提高了专家责任心,避免因评标委员会评审错误或泄露评审信息等造成的质疑投诉;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一项目一考评”制度,整治了招标代理机构不专业、充当围标串标操盘手等问题,促进行业优胜劣汰;通过开展标后稽查工作,有效遏制了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各方市场主体诚信履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落实制度有偏差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3月28日,组织办公室、财务室等相关股室人员集中学习了财务报账、办公用品采购等财务管理制度,强调财务报账和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完善手续。对财务报账资料手续不全问题,现已全部补充上级部门相关培训文件;对于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问题,我局党组就此问题进行了会议研究决定,之后我局下属机构江永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取缔财务,由局统一管理。三是开展排查。局财务室对财务报账资料手续不全和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问题开展了全面排查,暂未发现以上问题存在。四是建章立制。我局重新修定了《江永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对财务报账手续、办公用品采购等审批程序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
三、管党治党责任弱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订党建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年初我局认真研究党建工作,制订了党建工作计划,细化任务目标,做到分层次、分步骤部署党建工作,并由局党组书记主抓党建工作,局党组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配备党建专干。二是常研究促推进,我局每月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及党建工作,每季度检查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情况。三是纠正问题抓好整改。①2018年以来联合支部的党建资料已按要求整理齐全并归档。②2019年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将评议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③开展了党支部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的谈心谈话及分管领导对相关股室长、重要岗位人员的谈心谈话活动。2020年12月29日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12月19日和29日班子成员与重要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2021年12月29日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12月30日党支部班子成员与重要股室的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④根据中共江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要求,我局已于2022年3月安排下属改制企业党支部的党员分别到指定的社区报到,正常参加其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交纳党费。
2.干部职工队伍教育管理不严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列出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把“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到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每个成员身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学习。结合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纪条规、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我县近期公职人员违纪典型案例通报,采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廉政党课、观看典型案例警示片等形式,把廉政教育列为局党组和全局的各项学习、会议的重要内容,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2022年1月至9月,局党组会8次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和通报,召开3次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组织全体党员上专题廉政党课3次。三是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开展例行廉政谈话,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规定的执行。2022年1月至9月,党组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专门开展廉政谈话5次,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3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新提拔任用的股室负责人结合其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指出其廉政风险点,提出要求和希望。2022年1月至9月,局分管领导联合派驻纪检组对新提拔任用的股室负责人开展任前谈话2人次。开展约谈,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约谈对象在履行主体责任,执行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和改进措施,要求其作出明确承诺,抓好落实。2022年3月,局分管领导联合派驻纪检组对在全市人防会议系统联调工作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改进作风,加强履职,不再出现类似现象。四是完善制度。研究制定了《江永县住建系统2022年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重点项目、争抓实干、争先创优、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统战、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列入考核的内容,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并下发通报。五是问题整改。针对吃空饷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县人社局的处理意见进行了处置,从2022年1月份开始停发相关人员的工资,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2022年4月10日相关人员已回单位上班。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进度: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局党组组织办公室、人事股等相关股室人员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干部任免有关政策文件,对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严格按程序进行。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并完善了《江永县住建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列入单位“三重一大”的议事范畴,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执行。三是落实制度。2022年2月,局党组对三名中层干部的职务任免及时进行了研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三重一大”的议事要求,按程序印发任免文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722371;电子邮箱:jy5722371@163.com。
中共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