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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永县桃川洞名特优新产品开发区党工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 2020-02-0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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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9月18日至11月30日,对江永县桃川洞名特优新产品开发区党工委(江永县桃川洞名特优新产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工作。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2016年桃川洞开发区机关党支部换届缺支部请示;桃工委复[2018]2号文件关于桃川洞开发区老年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把应批复为老年党支部书记批复为桃川洞开发区机关党支部书记。

2.违反“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党工委会议研究有关事项,有时党工委主要负责人首先发表意见。

3.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党工委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存在照搬照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的现象;党工委个别班子成员近两年民主生活会材料大篇幅雷同。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整理不够规范,“六个环节”不完整,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一定差距;“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配备不齐、办公室主任长期空缺。桃川洞开发区领导班子自2012年以来一直没有配齐,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一职自2013年以来一直空缺。

2.党建工作不实不细、不规范。

1)“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走过场。机关党支部2018、2019年度的多次党员大会及支委会记录缺会议主题;2018年度的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大部分雷同,活动内容均为交纳党费和学习文件;2019年度无党建工作计划、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台账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记录。

2)党建工作标准不高、不严肃、不负责。一是党支部“五化”建设不规范。二是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党工委违规集体研究普发下乡补助基数。

2.作风建设督促检查流于形式,形式主义依然存在。2017年、2018年桃川洞开发区作风建设通报,只通报违规现象,没到人到事,无处罚措施。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买土特产。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形式,应付了事。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近三年没有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其他方面

1.违规报销差旅费。工作人员存在不据实报销出差住宿费的现象。

2.财务管理不规范。1)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2)“白条”报账。

3.使用内部收据收取农户基地承包费。

4.“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桃川洞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近三年分管了党建、组织、招商引资等工作。

二、意见建议

(一)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强化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要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桃川洞开发区党工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身建设,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严格履行好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二是要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党政领导班子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要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桃川洞开发区党工委及所属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务(政务)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五化”标准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好党组织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强化作风建设和监督执纪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党工委领导班子要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力戒工作走过场、应付了事等形式主义。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财政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三)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强化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作为改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一是要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桃川洞开发区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照问题清单,逐个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桃川洞开发区党工委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在全面进行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名特优新产品开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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